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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2 11:32:24    浏览次数:403
导读

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

 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11日开始,此次笔试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等事项。
 
  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上述考生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若放弃考试须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
 
  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并仔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同时,在报名系统中首先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无法进行报名。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0年9月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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