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已经成为当代人的首选了,也是很多低收入人群实现住房的重要途径。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一大特点则是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开发。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作出的政策性安排。那么,怎样的人才具备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呢?
一、在申请之日前,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非农户口5年以上并常住义乌。申请人服役或者赴外读书前户籍已在本市,后户籍重新迁入的,可计入年限内。
二、下列人员列入家庭成员:
(1)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
(2)35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3)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父母以及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三、满足户籍年限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以分户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拥有子女抚养权)人员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子女)同住的。
(3)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与其监护人共同提出申请。4、5年期限均计算至受理公告发出之日止,前推5周年。
1、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2、汽车、房产、摊位、证券、存款及外借资产等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30万。
3、上年度家庭收入是指受理公告发出之日往前6个月的申请家庭收入的2倍。按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采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
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4平方米。下列房产面积需计入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
(1)待入住的期房(包括拆迁安置房);
(2)已批建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面积。
(3)五年内离异的家庭成员,原人均房产面积;
(4)家庭成员私有房产(包括与他人共有房产部分);
(5)五年内(受理公告发布之日止,下同)已过户的自(共)有房产;
总结:以上的文章可以看出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有三大条件,如果您是符合以上三大条件的奋斗青年,那么,您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完成你的住房梦!今天的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疑问,就请关注一路发发家居网之装修攻略,这里有更多房产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