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房契税新政策是什么?对于首次的房产交易新手来说,估计对宁波新房契税新政策不了解,那么,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宁波新房契税新政策有哪些?以便大家以后购房对房屋契税不陌生。那么,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宁波新房契税新政策吧!
1.宁波新房契税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 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买房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 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契 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因此,买房契税应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缴纳,且 税率等政策对商品房、二手房“一视同仁”。个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房屋 买卖或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1)以房屋权属抵债;
(2)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3)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5)凡1997年10月1日以后签订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的,均属契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为 宁波新房契税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 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买房契税纳税环节是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 的凭证之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
指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时的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其中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或者所交 换的房屋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以征收机关委托评估机构根据同一时点、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1)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纳税人采用不申报的手段,不缴纳税款的,以偷税论处,由征收机关追缴,并处偷税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罚金);偷税比例和数额较大的,同时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结语:以上就是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关于宁波新房契税的相关知识介绍,希望对这方面有需求的朋友能够有所帮助,本期的装修攻略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