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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国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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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国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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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国发改委)
会员介绍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国发改委)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加强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五)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六)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七)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宣城市委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八)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年度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做好国外政府贷款项目报批和跟踪管理服务。
(九)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拟订全市“对标沪苏浙”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促进有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协调推进与沪苏浙重大合作项目和事项,开展与沪苏浙地区城市友好合作与交流。
(十)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推进市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市开发区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
(十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残疾人等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承担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协调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宣城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参与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地方价格管理规定,落实价格改革部署,研究推进价格改革工作;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制定和调整本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国家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调定价备案;负责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按规定实施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负责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制定或调整省授权的事业性收费标准,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服务价格登记证》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规定,组织实施价格听证和价格公告等工作。
(十七)负责对列入《安徽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工作,分析、预警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十八)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成本调查办法》规定,以及省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要求,对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商品进行成本调查;承担全市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数据采集、信息上报工作。
(十九)接受国家机关的委托,对涉税、涉纪、涉案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定;对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定期采集发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苗木价格信息),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相关单位成立苗木价格评估审查小组,对中介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统一负责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统一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地方储备粮棉行政管理。
(二十二)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监测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省级、我市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四)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指导相关行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措施和相关规定。
(二十六)认真执行国家、省、宣城市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铁路建设的各项决定、决议。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档案
公司名称: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国发改委) 公司类型: 事业 ()
所 在 地: 安徽/宣城市 公司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2020
资料认证:
保 证 金: 已缴纳 0.00
经营范围: 宁国市发改委 地址_电话
主营行业: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