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教育局是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1949年11月,大庸县人民政府设教育科,1968年改称教育组,1975年设立县教育局,1985年称教育委员会,1994年5月改称永定区教育委员会,2001年改称永定区教育局。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
2.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3.部署、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教育改革。
4.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统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
5.统筹全区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管理和指导全区幼儿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各级各类学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
6.指导和组织全区大中专、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以及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学历教育考试。
7.统筹规划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与调配,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工作和教师、干部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档案的管理。
8.规划并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勤工俭学工作以及危房改造、校舍维修和办学条件的改善。
9.承担全区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法改革与研讨。
10.督查、指导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办学行为。
11.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与决算,负责对预算内外经费的管理、审计、使用监督。
12.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工作,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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