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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

 
会员介绍
联系方式
  •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主任
  • 经营范围:管理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
  • 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
  • 电话:024-2251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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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会员介绍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4)20号)和《关于对市政府机构改革中相关部门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调整的通知》(沈编发(2004)61号)精神,设置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药品监督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及区、县(市)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按权限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广告监测工作。依法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七)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指导和监督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十一)加强药品类中易制毒化学品、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档案
公司名称: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司类型: 事业 ()
所 在 地: 辽宁/沈阳市 公司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2020
资料认证:
保 证 金: 已缴纳 0.00
经营范围: 管理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
销售的产品: 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
主营行业: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