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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工商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垄断行为查处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的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职责,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职责等进行整合,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同时,组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