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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市工商局(云南省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办字[2015]17号),设立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丽江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 云南省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权限范围内拟订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核定企业名称,受理审查、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核准,受理审查、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