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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本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并监督管理,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信息公示,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和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促进信息共享归集和信用约束,推进工商(市场)监管大数据发展应用...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