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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制订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制订审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工作。 (二)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实施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设。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2、市直各部门、市派出机构、市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情况,市直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3、市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境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