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住建委网站为了给广大民众提供便利,开设了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工程建设、以及下载中心等等服务内容以及项目,北京丰台区住建委是由政府机关授权成立的负责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和发展的机构部门单位。
北京丰台区住建委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本市关于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研究我区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二)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协调、调度和监管工作以及征地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市属在区单位提供服务工作。
(三)负责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政策类住房的建设协调工作。
(四)负责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负责对区域内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负责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负责本区建材产品使用进行备案管理和建筑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
(五)负责本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对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六)负责本区危旧房改造,监督管理综合开发小区内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七)负责城市次干道及以下规划道路的建设、协调和监督工作。
(八)承担本区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本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劳务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九)承担指导、规范本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丰台区住建委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政务工作,组织有关重要会议;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实施及督查;负责各种政务文字材料的撰写、公文处理、信息、接待联络;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等工作;负责市区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行政投诉处理;负责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和调研报告的撰写。
(二)法制科
负责贯彻宣传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设备使用、拆迁管理、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征地拆迁的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的统计报表及案卷归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工作;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比工作;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市制定的法规、规章,开展区职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及相关工作;负责区重点工程的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综合调度、进度督查、联席会议内容的组织安排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区属建设项目与发展改革委的立项、联审申报和施工许可初审;负责核发区绿化隔离地区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建设工程的年度开复工、竣工计划的制定和督查统计。
(四)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对全区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造价、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计划统计和指导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建材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区规划,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负责本区建筑材料工作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建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引进的评估审查和组织项目公关、论证等工作;支持、推广节土、节能、利废和发展新型建材产品;负责区域内建材产品使用备案管理;负责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负责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的专项费用的收缴和返退。
(五)道路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协调城市次干道及以下规划道路的建设,并组织指导区属主体公司具体实施;协调市属公司在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的前期工作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六)征收综合科
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拆迁计划;负责房屋征收项目的前期审查工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发布暂停公告,组织听证及方案确定,拟订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负责组织房屋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
(七)征收监督科
负责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拟订和申报征收补偿方案;负责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订立补偿协议;负责管理征收项目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源;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建立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八)征收管理科
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拟订房屋补偿决定并发布公告;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负责辖区内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和集体土地拆迁项目的管理和裁决工作;负责辖区管理权限范围内房屋征收拆迁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九)督查信息科
参与制定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安排,督促检查重大项目建设总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大工程项目情况;负责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调研工作;负责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承担丰台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基础设施建设科
参与铁路交通、轨道交通、市政道路、能源节约、环境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类年度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及储备项目计划工作;负责制定基础设施类重大工程项目年度建设进度计划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的立项、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为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服务的职责。
(十一)综合项目建设科
参与保障住房、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类年度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及储备项目计划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住房、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类重大工程项目年度建设进度计划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保障住房、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类重大项目的立项、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解决保证住房、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类重大项目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为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服务的职责。
(十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并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