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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民政局

莒南县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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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莒南县民政局
  • 联系人:主任
  • 经营范围: 莒南县民政局网站
  • 所在地区:县城黄海西路16号
  • 电话:0539-7317366
  • 传真:0539-731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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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民政局
会员介绍
 莒南县民政局网站是莒南县民政局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负责对外提供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公开年报、珍藏阁爱过、业务公开等内容。莒南县民政局(科)于1941年1月1日由莒南县抗日人民政府设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是“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一项社会行政工作。
莒南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审核申报革命烈士;审核有关人员伤残等级;指导全县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烈士事迹编纂工作。
(四)拟订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双拥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和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军政军民矛盾纠纷;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
(六)拟订全县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报告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全县减灾规划,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八)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内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区)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拟订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和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一)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婚姻登记;负责全县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和公墓管理工作;承办全县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仪馆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省、市和县拨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莒南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莒南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莒南县民政局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莒南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莒南县民政局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民政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莒南县民政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书》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省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莒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城黄海西路16号邮政编码:276600
联系电话:0539-7317366传真:0539-7317366
公司档案
公司名称: 莒南县民政局 公司类型: 事业 ()
所 在 地: 山东/临沂市 公司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2019
资料认证:
保 证 金: 已缴纳 0.00
经营范围: 莒南县民政局网站
销售的产品: 莒南县民政局
主营行业: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