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622_10306636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基础物业服务及营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委托,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基础物业服务及营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S-QCHX-H-2020-1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年预算金额为22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纸质化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基础物业服务及营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基础物业服务及营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4服务期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能力;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3个月纳税`证明和近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物业管理中无合同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7.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的;
3.8.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递交报名材料,将报名所需材料逐页复印加盖公章并扫描转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1套,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物业管理中无合同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3个月纳税`证明和近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报名表(原件)
4.3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4.4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
5、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 下午14:30分;
投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 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须获取投标报名登记表,与联系人联系获取。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