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201027_103739704
开标时间:2020-11-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40.0万元
贵阳银行成都分行2021年-2023年现金尾箱寄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YBXC2020101902 。
二、招标项目:贵阳银行成都分行2021年-2023年现金尾箱寄库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寄库费约为280万元/年(3年共840万元)
五、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的办事处或分支机构,能提供金库保管等金融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经授权的有关专营或特许经营等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金库保管等金 融服务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成熟完整,业务管理规范;
(4)投标人需具备满足金库寄库服务条件且安防配套设施齐全的作业场地;
(5)投标人应具有为服务标的购买足额现金保险的能力;
(6)在各类经营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客户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公开信息等事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中标人必须确保中标后其寄库服务不影响贵阳银行成都分行押运、同业开户等事宜。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 10 月 28日至2020年 11 月0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 17 日 14: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 11 月 17 日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成都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