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909_10342014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氢氧化钠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0C338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氢氧化钠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氢氧化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C338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项目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氢氧化钠采购公开招标。规格型号:NaOH≥99%片状,数量:180吨。投标报价主要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卸货、验收、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
交 货 期:按买受人通知时间及数量,2天内货物送达。
交货方式:出卖人自行组织运输,落地交货。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时止)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且在供货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原料的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平台进行电子注册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具备生产经营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止)。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09月09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09月14日18:00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务必仔细核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后再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不要购买招标文件,如执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款。
6.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9日 15: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