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902_103353968
开标时间:2020-09-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理苍洱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65万元
1.采购条件
受大理苍洱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生态电动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生态电动车辆采购。
2.2采购内容: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前期拟投入使用的25辆电动车的采购及售后服务。
2.3采购数量及采购预算价:
序号 采购标的物 单位 计划采购
数量 控制预算单价(元) 合价
(元) 备注
1 14人座生态电动车 辆 3 70000.00 210000.00 该控制预算单价是按第三部分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测算。合同履约过程中,以采购人需求而定,产生的费用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如未产生则不计费用。
2 封闭式生态电动车 辆 2 70000.00 140000.00
3 客货运车 辆 5 65000.00 325000.00
4 巡逻车 辆 15 65000.00 975000.00
总价 1650000.00
以上各类标的物的采购数量可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数量进行调整,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向中标人进行提货,并支付货款。
2.4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目录》,且须符合《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1268-2014、《非公路旅游观光车座椅安全带及其固定器》GB/T 28709-201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以及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资金来源:PPP融资模式。
2.6交货地点:大理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7交货期:分批次交货,自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提货单之日起7日内到货。
2.8质保期:按规定享受国家的三包政策且整车保修不少于1年,终生负责维保,维保期间只收材料及备品备件的成本费,不加收工时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时须提供以上2个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一天此时间段中任意时间)
3.1.5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提供原件扫描件。
3.1.6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投标和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原件扫描件。
3.1.7所投产品须提供符合(TSG 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型式试验的结论报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1.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要求`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
5.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6.1本项目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2020年 9 月 3 日起至2020年 9 月 10 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前进行报名确认;
6.2报名时间:2020年 9 月 3 日起至2020年 9 月 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 时;
6.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发售时间:2020年9 月 3 日起至2020年9月1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 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现场递交地点:云南大理市(详见招标文件);
7.2现场递交时间: 2020年9 月24 日14时00分至14时 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8.1开标地点: 云南大理市(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时间:2020年9 月24 日14时30分。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