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717_103143277
开标时间:2020-07-30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弥勒市公安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60万元
弥勒市看守所、拘留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LH202006030563)
项目概况
弥勒市看守所、拘留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30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H202006030563
项目名称:弥勒市看守所、拘留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60
*`高限价(万元):160
采购需求:弥勒市看守所、拘留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提供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招】+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支提供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竞争性磋商文件。(3)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竞争性磋商文件。(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5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7-20 08:30至2020-07-24 17: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7-3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0-07-3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前先邮件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并电话确认,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