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714_103131638
开标时间:2020-07-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2万元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审计服务及资产清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受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审计服务及资产清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审计服务及资产清查项目
2.2项目编号:YNTTCG20200203
2.3资金来源:已落实;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本项目预算金额:A标段:12万元/年 ;B标段:20万元
2.5服务范围:
标段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A 校内审计服务 (一)学校财务审计。
(二)学校工会财务审计。
(三)学生资助专项审计。
(四)纪检委托审计项目。
(五)账务清理。对全校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往来事项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并提出调整方案。
(六)专项服务。年终对全年账务进行查看,并在我校财务人员的配合下完成教育厅要求的年终决算(含决算期间账务调整,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及决算报告)及政府财务报告,并对决算报告批复提出整改意见。
(七)管理咨询。服务期间为我校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网上联系咨询或派专业人士到我校指导)。
(八)其他服务。
具体的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3 年
B 学院固定资产清查 主要是核对固定资产的账目和金额,核实固定资产实物及数量,重新建账,做到账实相符,资产清查做到100%全覆盖。理清两个校区资产情况,解决遗留和清查发现的问题。清查范围为两个校区全部资产,具体包括:办公家具、营运车辆、办公设备、食堂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档案类、软件类、实验设备、宿舍家具、网络设备、操作工具、器具等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1 项
注:1、服务商须按项目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服务商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服务商应分标段制作、封装及投递响应文件。
2.6服务期限:A标段: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自动终止合同,若考核合格则继续服务);
B标段服务时间:服务时间预计从本次资产清查启动之日至结束之日(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要工作)。
2.7服务地点: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指定地点。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服务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服务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必须具有总所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服务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1.2.2提供2017-2019年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服务商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服务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1.4服务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1服务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服务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2服务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服务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服务商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服务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服务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及其它“黑名单”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并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服务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服务商应是具有法定注册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3.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成交后成交人应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审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完成(自行做出书面承诺)。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7 月 14 日至2020年7 月 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服务商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 7 月 27 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0年 7 月 27 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云南(详见招标文件)。
5.3服务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备注:报名前先邮件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并电话确认,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