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714_10313079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汉寿县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20发布):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CDJZHS[2020]007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城北,具体位于沅水大桥以东、沅江以南。
2.4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8994亩,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示范基地、中联重科智慧农机种植基地、农耕文化研学基地等建设。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6100万元。
2.5 计划工期(含设计、施工):365日历天(其中:设计期30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10日内提交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汉寿县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格式按附件要求)。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 8 月 18 日 10时30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15 日至2020年 7 月 2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报名前先邮件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并电话确认,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