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使用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2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药2次。
2.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鱼类、蛙类、贝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因此在施药后三天之内不要将稻田水排入池塘或河流。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发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建议与不同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