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201113_103881578
开标时间:2020-12-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13.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工程物资服务项目中期调整采购计划》,2020年12号)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一切险
2.2招标编号: THZBHB-20084
2.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如下:
税率: 6 %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投保险种 保险金额(元) 拟服务起止日期 *高投标限价(一年)
总价(含税) 中标供应商
数量
1 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一切险 财产一切险 101,673,147.8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13万 2
货运险 120万元/次/车和60万元/次/车(具体详见明细清单附表)
机动车辆险 机动车辆明细详见附表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服务期限要求:合同《保险协议》在有效期内按保险年度一年一签。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2.6服务质量:符合保险行业监管规范与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及保险合同约定,提供保险期内的保险服务。
2.7本项目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实际投保明细清单,据实结算保险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2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保险”的投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投标人的公司委托授权一名代表参加“本项目保险”投标,并由其委托授权的代表统一办理签订“本项目保险”的《保险协议》、保险出单、收取保险费等承保相关手续。招标人不接受同一家投标人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办理“本项目保险”的相关事宜,确保“本项目保险”规范运作和保险售前、售中、售后优质服务,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2合同期间不得随意转变责任主体。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 其他事项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列入公司黑名单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 月 0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武汉市(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08 日9 时 30分。
7.2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
7.3开标地点:武汉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