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快讯 » 【 深圳税收洼地】个独核定税负4%

【 深圳税收洼地】个独核定税负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2 09:53    浏览次数:144
核定征收的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详情可咨询秦经理13670275609 (三)定期定额征收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核定征收率的“起征点”调整为10万元,一是落实个人所得税改 革和国家减税降费的精神;二是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保持一致,方便纳税人申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详情可咨询秦经理13670275609 (四)核定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行业的竞争成本负担状况等因素,将除娱乐业外的其他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统一调整为5%。 (五)定率征收方式 实行定率方式的,其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与“起征点”以上的定期定额户税负保持平衡。详情可咨询秦经理13670275609
以上就是【 深圳税收洼地】个独核定税负4%的要点介绍,希望对大家了解【 深圳税收洼地】个独核定税负4%有所帮助,如有侵权,联系我们37442552@qq.com。
 
 
资料名片
 
新快讯
 
经商宝 — 经商创业营销推广电子商务门户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特惠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