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201030_103787965
开标时间:2020-11-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银联商务2021年度标准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联商务2021年度标准技术服务项目
包件一:2021年度通用开发类技术服务采购
包件二:2021年度大数据开发类技术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招案2020-3414
3.*高限价:详见项目内容
4.招标内容:项目共分两个包件进行招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或两个包件进行投标,须对所投包件中所有的品目进行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服务方式分为驻场服务及非驻场服务,驻场服务由招标人提供服务场地,地点为上海和武汉。对非驻场服务招标人不提供服务场地, 可全国范围内远程办公。招标结果以框架协议方式体现,框架协议由银联商务总公司与入围供应商签订,适用范围为银联商务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全辖分支机构适用框架协议范围内的技术服务需求,必须向入围供应商采购,子公司需单独向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包件一:2021年度通用开发类技术服务采购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目一 JAVA高级开发工程师
品目二 JAVA中级开发工程师
品目三 C高级开发工程师
品目四 C中级开发工程师
品目五 手机开发高级工程师
品目六 手机开发中级工程师
品目七 高级美工
品目八 中级美工
品目九 测试高级工程师
品目十 测试中级工程师
品目十一 咨询专家
品目十二 系统集成高级工程师
品目十三 系统集成中级工程师
品目十四 前端开发高级工程师
品目十五 前端开发中级工程师
(1)投标人须对所有品目同时报价;
(2)包件一选择不超过15家技术服务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15家,则中标人数量为N-1家(N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
(3)本次采购主要确定服务供应商和人月技术服务费用,不涉及具体服务采购;
(4)★所有中标人对驻场服务单价(品目一到品目十五)的上海、武汉报价*低价减去场地租赁费后的价格作为十五个品目的*终驻场服务的统一签约合同价;
(5)★所有中标人对非驻场服务单价(品目一到品目十五)的报价*低价作为十五个品目的*终非驻场服务的统一签约合同价;非驻场服务方式招标人不提供办公场地,可全国范围内远程办公;
(6)★对于驻场服务方式,中标人须承诺按上海1000元/人/月、武汉900元/人/月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场地租赁费,签约时直接扣除。驻场服务办公场地由招标人指定并提供。
包件二:2021年度大数据开发类技术服务采购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目一 大数据资深工程师
品目二 大数据高级开发工程师
品目三 大数据中级开发工程师
品目四 BI数据分析师
品目五 BI高级开发工程师
品目六 BI中级开发工程师
(1)投标人须对所有品目同时报价;
(2)包件二选择不超过4家技术服务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4家,则中标人数量为N-1家(N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
(3)本次采购主要确定服务供应商和人月技术服务费用,不涉及具体服务采购;
(4)★所有中标人对驻场服务单价(品目一到品目六)的上海、武汉报价*低价减去场地租赁费后的价格作为六个品目的*终驻场服务的统一签约合同价;
(5)★所有中标人对非驻场服务单价(品目一到品目六)的报价*低价作为六个品目的*终非驻场服务的统一签约合同价;非驻场服务方式招标人不提供办公场地,可全国范围内远程办公;
(6)★对于驻场服务方式,中标人须承诺按上海1000元/人/月、武汉900元/人/月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场地租赁费,签约时直接扣除。驻场服务办公场地由招标人指定并提供。
3.服务期限:2021年度(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服务地点:驻场服务方式为招标人提供并指定地点。非驻场服务方式招标人不指定不提供地点,可全国范围内远程办公。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的首次挂牌汇率现汇卖出价折算);
3、投标人在上海或武汉设有常设服务机构;
4、投标人自成立以后应承担过大型企业至少1个通用开发类技术服务类项目,投入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必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且提供的上述项目应系统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并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软件开发项目案例及相关解决方案介绍、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涉及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包件一须提供);
5、投标人自成立以后应承担过大型企业至少1个大数据类技术服务类项目,投入的技术服务人员总数量不少于10人(必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且提供的上述项目应系统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并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软件开发项目案例及相关解决方案介绍、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涉及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包件二须提供);
6、投标人声明在*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声明在近三年的投标活动中没有提供过虚假材料;没有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行为(提供商誉声明文件);
7、*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
9、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承诺函与事实不符,将被记入招标人黑名单中,取消后续投标资格。
10、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场报名的时间: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6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提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参加本项目报名,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提供)。
注:请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人民币500/包。
六、投标截止时间:
包件一:2020年1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
包件二:2020年1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会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