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201023_293591639832576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兴隆县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二、采购人:兴隆县人民医院
三、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
四、采购项目编号:HBSDHW[2020]031
五、采购预算价格: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柒万陆仟零肆拾贰元零壹分(¥2276042.01)。
六、采购内容:兴隆县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七、供货期:2020年11月30日前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合格
十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标人的相关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 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信息`证明资料等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潜在投标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 2020年10月30日9: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十三、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不接受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供应商在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汇款事由(递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开标时核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汇款凭`证原件。
2、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缴款单原件于开标时出示,若在规定时间前,缴款单未能出具,该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分标段的项目需分别进行缴纳。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磋商保`证金缴款单必须按规定开具,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缴款单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磋商会议召开后供应商撤销投标或成交后未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将被全额扣缴。
十四、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1月3日09:00-09: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五、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文件地点:兴隆县(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