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201021_103721947
开标时间:2020-11-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22.0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城建项目2020年——,(招标编号:【YT09202001388ZB2020年——),招标人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运用互联网思维,使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建管”平台,平台实现对城建领域中项目工程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全生命周期管控,形成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决策分析科学合理、指挥调度精确可视、工程风险智慧预控的工程建设监管新模式,实现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智慧化监管,促进全局业务的协同办理,提高建设工程监管效率。
1.2招标内容:
1.2.1项目内容:需要建设围绕城乡建设局下属各站办业务为基础,通过一体化平台统一接口的方式将各站办的业务数据进行接入,通过一体化平台与项目关联的外部数据进行整合。以项目为主体,建立项目从报建到验收备案环节中所有数据的闭环。打破各站办之间的数据孤岛,实现项目完整数据的对称与共享,从而提升各站办的数据获取效率进而提高对业务的处理效率。实现跨项目多维度的项目数据查询与数据应用,为城乡建设局各站办的数据应用服务能力提升奠定基础。
1.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软件的开发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1.2.3服务地域:湖北省(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2.4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1.2.5质量要求:合格。
1.2.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高投标限价,*高投标限价为【3222020年——万元人民币2020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2.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廉洁承诺。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2020年——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10 月 22 日09:00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1.2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支付信息审核完成后,投标人即可登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详见招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平台提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2020年——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投标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5.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
5.5.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