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827_103323487
开标时间:2020-09-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招标条件
宁安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发[2019]8号《关于宁安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二期、三期、四期)项目已备案,项目代码:2020-231084-47-03-108464、2020-231084-47-03-108467、2020-231084-47-03-108472。为了促进宁安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的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食品产业园区的平台功能,实现产业园区与市场运营的直接对接,引导食品产业聚集,形成产业集群,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面向社会寻求宁安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的投资建设运营合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基本概况
2.1招标项目:宁安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合作单位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LJZX2020-022
2.3建设地点:宁安市
2.4项目概况: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食品产业园区占地103,368.91平方米工业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和食品产业园区内约28617㎡道路及上、下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作为股金(以实际投资决算金额作为入股资金),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占股20%;中标的合作方出资3.3亿元资金负责进行投资建设冷库、标准化厂房和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占股80%。(详细内容请参见招标文件。)
2.5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3.6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约3.3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如贷`款承诺函或融资意向函),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
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连续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均为盈利。(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1)诉讼及履约:在过去三年中(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在过去三年中(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受过黑龙江省内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所承担项目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处理。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由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截图``证明文件(落款日期是在招标公告期间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申请。
(3)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以上资料投标人必须真实反映情况,如不提供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若由采购人发现且经查实,应当取消投标资格。
4、参与方式和标书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0年08月27日—2020年09月02日,每日8:3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09:30 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