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819_10323784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上海某医学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日期: 2020年8月19日
招标编号: 2020-NCC-WZ1019/0811-DSITC201367
1、上海某医学中心已自筹一笔资金,用于支付医用气体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受上海某医学中心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医用气体
3、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
购买招标文件:
完成信息注册,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所涉及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于2020年9月9日北京时间14:0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9日北京时间14:00在上海市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6. 注:请额外再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标准:
(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注:上述银行资信`证明未标明有效期限的,其开具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月内);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日的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其中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项目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药品注册批件;
(8)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GMP`证书;
(9)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提供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