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817_103229879
开标时间:2020-09-09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9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蛟河市已废弃矿山(四期)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蛟河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2.1 项目地点:蛟河市黄松甸镇、天北镇、乌林乡、漂河镇、新农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一标段:治理面积1.73hm2,治理废弃矿山:蛟河市黄松甸镇东风村一号采石场及连顺采石场。
二标段: 治理面积1.71hm2,治理废弃矿山:蛟河市天北镇磊鑫采石场、蛟河市路通建筑材料厂、蛟河市乌林乡鑫合石场。
三标段:治理面积1.21hm2,治理废弃矿山:蛟河市乌林亚军石场、蛟河市苗圃兴华采石场、蛟河市漂河德华采石场、蛟河市新农乡迎增采石场、蛟河市新农乡南大永稿采石场、蛟河市军义采石场。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施工。
2.4 计划工期: 2020年 9 月 17 日至2020年 11月 30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6 采购预算:2905500.00元。(一标段:1370613.00元;二标段:776332.00元;三标段:758555.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要求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核发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参加投标,执行吉建管【20182020年——12号文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7日至 2020 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投标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4.2 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蛟河市(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