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812_10321717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B项目、C项目、D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昌吉州、奎屯。
4、招标范围:
*标段:包括但不限于B项目容量为10万千瓦(具体采购容量以招标文件为准)的高效单晶440W双面发电组件(72片)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供货、相关技术服务、设备质保期10年服务和峰值功率30年保证等内容。
第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C项目其中容量为4万千瓦(具体采购容量以招标文件为准)的高效单晶440W、445W单面发电组件(72片)(两种型号组件各占50%)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供货、相关技术服务、设备质保期10年服务和峰值功率30年保证等内容。
第三标段:包括但不限于C项目其中容量为6万千瓦(具体采购容量以招标文件为准)的高效450W/455W单晶双面双玻组件(72片)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供货、相关技术服务、设备质保期10年服务和峰值功率30年保证等内容。
第四标段:包括但不限于D项目容量为6万千瓦(具体采购容量以招标文件为准)的高效单晶440W、445W单面发电组件(72片)(两种型号组件各占50%)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供货、相关技术服务、设备质保期10年服务和峰值功率30年保证等内容。
5、计划供货时间:
(1)*标段到货时间为:*批次光伏组件(30MW)于2020年9月15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二批次光伏组件(42MW)于2020年10月5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三批次光伏组件(30MW)于2020年11月5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
(2)第二标段到货时间为:*批次光伏组件(20MW)于2020年9月15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二批次光伏组件(20MW)于2020年10月5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
(3)第三标段到货时间为:*批次光伏组件(32MW)于2020年9月30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二批次光伏组件(32MW)于2020年10月30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
(4)第四标段到货时间为:*批次光伏组件(30MW)于2020年9月15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二批次光伏组件(30MW)于2020年10月15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
(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B项目、C项目、D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3、拟提供光伏组件须按照IEC61215、IEC61730、UL1703等标准要求,通过两项及以上国内批准或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包括TUV、UL、VDE、CGC、CQC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完整测试认证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供货地面光伏电站业绩累计不低于5GWp(非关联交易),以上业绩要求良好运行并提供用户证明。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8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6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8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6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汇款购买。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