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720_103146973
开标时间:2020-08-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救险皮卡车车辆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救险皮卡车车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救险皮卡车车辆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HNZB2019210712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拟采购9辆工程救险皮卡车车辆用于工程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拟采购的9辆工程救险皮卡车车辆的供货、安装、配送、试验验收及车辆质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规定)
2.4采购预算:162万元。
2.5供货期:自采购人下发采购清单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验收并交车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为非所投车辆品牌制造厂商的(如经销商、代理商等企业),须提供所投车辆品牌制造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经销`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车辆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所投车辆必须为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公示车辆。提供公告批次网页及车辆产品页截图。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度(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起具有1项供货车辆数量不低于5辆的类似专用车辆的销售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书或业绩订单`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①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发生与履行项目合同有关的诉讼和仲裁败诉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资格`证明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①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证明或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
②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所投车辆公告信息;
③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车辆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或经销`证明、制造商的营业资质复印件`证明。
④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材料;
⑤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以上资料,严格按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项要求提供。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后购买。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先邮件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并电话确认,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