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629_103083568
开标时间:2020-07-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万元
受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空气净化机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本次招标的有关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空气净化机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K-2020-0025
3、服务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空气净化机提供日常维保服务。
4、服务期限:一年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要求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磋商文件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每天上午09:00—11:00, 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及获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截图所附网站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6、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7月16日下午13:45(北京时间)(暂定,以实际通知为准)。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磋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各投标单位携带好项目无疑问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如有)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报名前须获取投标报名登记表,与联系人联系获取。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