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617_10305249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 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拟对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中期票据发行选聘主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ZCG-20200611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中期票据发行选聘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改善企业债务结构,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拟于2020年发行中期票据。(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具有中期票据承销商资格,;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满足如下要求:
8.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中期票据承销商资格的投标人;
8.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3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其中一家必须为银行,否则投标无效。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0.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0年 6 月 18 日至2020年 6 月 24 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投标人有效`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8 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须获取投标报名登记表,与联系人联系获取。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