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标编码:CBL_20200612_103037674
开标时间:2020-06-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55万元
本项目新华产业园项目场平工程准备组织实施,受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对新华产业园项目场平工程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355万元,占地面积约104亩,新建科技产业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
1.2工程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C48-1/2地块(两江新区出口加工区六路,紧邻新华传媒有限公司和物流中心)。
1.3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以比选人通知时间为准)。
1.4比选范围: 对用地范围内现有地面以上房屋(含砖砌、砖混、混凝土等)、围墙、活动板房、室内地坪、室外部分混凝土地坪和室外部分混凝土路面等进行拆除;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与现有场地内零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转运至场地内统一地点堆放(由比选人指定堆放地点),经参建各方现场确认工程量后再外运至渣场弃置;场内部分土方开挖和外运及比选人书面要求实施的新增内容或配套内容。(具体项目见工程量清单及比选人书面指令) 。
1.5具体工程细目见后附的工程量清单。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2.1竞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1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竞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竞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竞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4项目经理
竞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竞选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竞选人本单位人员,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竞选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比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9年 12 月至2020年 5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5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 中 级及以上职称;
注:竞选人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比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9年 12 月至2020年 5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6主要管理人员:
竞选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提供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竞选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竞选人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行为;
(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最`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注:竞选人须对信誉要求逐条作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1.8履约保`证金
1.担保形式: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须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体现如下内容:①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②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③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比选人;④履约担保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方式提交相应的履约担保给比选人。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比选。中标人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比选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中标人需提供能核实银行履约保函真伪的开具银行的地点、方式。
4.履约保`证金收款银行由比选人指定。
5.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比选认可同意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或履约担保函。
三、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3.1报价说明
3.1.1 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增值税税率为9%。
3.1.2 报价范围: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竞选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比选文件中1.4所述的本工程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
3.1.3 报价原则:各竞选人以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等相关配套定额、文件的规定为基础,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完成比选范围内工程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档案竣工编制费、规费、税金、保险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运输费、试验费、检测费(规定由比选人承担的除外)、施工区域范围及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施保护费用、政策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除比选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外,中标后无论任何因素比选人不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竞选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竞选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竞选人必须完成这部分工作内容,且不能得到额外支付。
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工程量与表中暂估工程量的有任何差异,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3.1.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按以下原则报价:
3.1.4.1、本项目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竞选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但组织措施费费率不得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规定,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果漏项或不报价或报价为零,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组织措施费的变化,均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中标费率结合实际发生工程量办理结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比选人提供的暂定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中。
3.1.4.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3.1.4.2.1、施工技术措施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由竞选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完成工程量的多少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技术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
3.1.4.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竞选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比选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其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其工程量按经比选人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及现场收方确认、计量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其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3.1.4.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定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中标后,根据比选人最`终审核认可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按照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清单结算原则执行。
3.1.5 安全文明施工费
3.1.5.1根据渝建发【20142020年——25号文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
3.1.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标准划分取费等级记取,各竞选人按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 76,024.25 元计入报价,且暂定金额随最`高限价一起公布,竞选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竞选人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列入“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中, 汇总时在“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的“措施费”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项中单列计入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则不计取。
3.1.5.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及重庆市两江新区现行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3.1.5.4竞选人装备险和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竞选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竞选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综合单价中,比选人不另行支付。
3.1.6 竣工档案编制费:
本项目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之规定标准执行。
3.1.7 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2020年第一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由各竞选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3.1.8 材料采购及报价
3.1.8.1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由各竞选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4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竞选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中标后,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
3.1.8.2材料运输距离、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和试验费和保险费由竞选人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3.1.8.3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3.1.9 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0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和《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规定费率执行,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1 竞选人若承包此工程必须加强环保意识,做到文明作业,安全施工,因病、因伤甚至死亡的费用已包含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以及竞选人设备和竞选人职工的人身险,均由竞选人自行投保,保险费已包含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3.1.12本项目最`高竞标总限价为(含税)人民币: 3,550,522.3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76,024.25 元),单价限价详见“六、最`高限价清单”,竞标报价中各项清单综合单价以及总价均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可调整,否则作废标处理。
3.2本次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竞选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4)已标价报价清单。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按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
3.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4.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3.4.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在评标专家库里抽取5人,业主代表2人。
四、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竞选人的单位公章齐全,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
(3)竞选人按照前述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竞争性竞选人满足竞标资格要求;
(5)竞争性竞选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6)竞争性竞选人在报价书上填写了竞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并在已标价报价清单中填报的单价报价,单价报价及总报价均不高于竞争性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
(7)竞选人没有围标串标行为。
澄清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否决竞标处理:
(1)竞选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竞标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竞标报价超过最`高竞标限价;
视为竞选人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竞选人相互串通投标,做否决竞标处理。
(1)不同竞选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竞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竞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竞选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竞选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竞标总价 竞标总价的确定:竞标总价=报价书文字报价
A、最`高竞标总限价(含税): 3,550,522.35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76,024.25 元)。
B、有效竞标价的确定:未通过初步评审的竞标报价按否决竞标处理,不进行后续评审。
评审结果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照评标办法在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竞标中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比选人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同时重新组织比选。
六、竞争性比选须知
6.1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选人自行踏勘,无论是否踏勘,投标时均视为已踏勘。
6.2 如所有单位的报价经竞争性比选人组织的评价小组评审认定为明显高于市场价时,竞争性比选人有权拒绝所有单位报价,可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6.3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凡受邀的竞选人请于2020年 6 月 12 日9时00分至2020年 6 月 15 日12时00分内,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4竞争性比选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6.5竞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竞标保`证金为 7 万元整。比选单位需在2020年 6 月 15 日13: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交到比选人指定账户。
备注:报名前须获取投标报名登记表,与联系人联系获取。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