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自首求先结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我们自愿结为夫妻。”3月4日,四川泸州龙马潭区民政局迎来了一对特殊的新人,新郎、新娘在民警的陪同下登记结婚,拿到了结婚证。新郎是刚刚到派出所自首的上网在逃人员杨某(34岁,龙马潭区鱼塘镇人),六年前因打牌发生纠纷持刀伤人后逃离,最终在女友的鼓励下自首。
据四川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3月6日通报,2013年6月25日,杨某与他人在龙马潭区某茶馆打牌时发生纠纷,杨某持刀将受害人刺成重伤后逃离现场,一直东躲西藏,后来被警方列为上网在逃人员。
在逃期间,杨某遇到女友,并生下了女儿。日子表面上幸福美满,但杨某的心里却恐惧不安,过去犯的错让他备感痛苦和折磨。痛定思痛,他向女友坦白了过去自己犯下的过错。女友震惊之余鼓励其勇敢面对现实。在母亲和女友的反复规劝下,杨某主动找到受害人,向其赔礼道歉,并赔付了20万元赔偿金,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3月4日上午,杨某在家人和女友的陪同下,来到红星派出所投案自首。自首后,杨某仍觉得愧对女友,于是,他忐忑地向办案民警提出,可不可以留点时间,让他去民政部门把结婚手续办理了。这个请求得到了民警的同意和祝福。当天上午10点,在红星派出所民警和亲友的陪同下,杨某和女友来到龙马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填表、摁手印、拍结婚照,拿到来之不易的结婚证。
手捧结婚证书,杨某也表示他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今后更能为家庭负责。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潜逃6年后,逃犯带着女友来自首,他问民警:能先办结婚手续吗?
马上就要被刑拘了,逃犯忐忑地问办案民警:“可不可以留点时间,让我去民政部门把结婚手续办了。”
这样的一幕,发生在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6年前,犯罪嫌疑人杨某与受害人打牌发生纠纷,持刀将其刺成重伤后逃离,成为逃犯。
6年后,2019年3月4日,杨某与女友,来到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投案自首。办理刑拘手续前,他忐忑地向办案民警提出了办结婚手续的请求。
原来,在逃期间,杨某的女友花花(化名)为他生下女儿。面对花花的结婚要求,杨某心碎不已,不敢结婚!只得向女友“坦白”逃犯身份,女友震惊后,鼓励其面对现实。
“你去自首吧,出来就解脱了,我和女儿等你。”花花对他不离不弃,是杨某得到的最深情的承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我们自愿结为夫妻。”3月4日,在红星派出所民警的陪同,杨某和女友到龙马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为了合法夫妻。手续办理后,犯罪嫌疑人杨某立即被警方带走,依法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这一对新婚夫妻,网友的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就是真爱,希望女孩不被辜负,也有人替女孩不止,男方不仅隐瞒,还未婚先孕……
“爱情虽然诚可贵,但是这女的不值得。持刀伤人,还畏罪潜逃,隐瞒事实欺骗女方,未婚先孕。”
“希望这男的真的能改过自新,出来后不要再赌博,冲动就砍人,好好对待孩子和妻子。”
“‘诚心祝福你们!’如果世界爱多一点,何来如此之多的暴力。霍元甲的人设,归隐田园之前嚣张跋扈,暴力残忍,是被包裹在温情中得以蜕变终成一代宗师、人人敬仰。真正的暴力是世界没了宽恕!”
二、新娘是逃犯 婚礼可先行?
江苏镇江丹徒区辛丰镇派出所民警执行世博安保任务清查镇上宾馆旅店、核实住宿人员身份时,意外发现小芹(化名)的逃犯身份,而小芹5月1日就要举行婚礼。当地警方决定婚礼继续进行,警方进行“护航”,尽量将案件的影响降至最低。
为了让逃犯新娘的婚礼如期举行,警方从决定“护航”到部署警力“潜伏”喜宴,再到对参加婚宴的宾朋和村民保密,付出了远比直接抓捕要多得多的工作量。这到底是折射出全新的人性化执法理念,有利于教育和感化对方,重塑迷途者的灵魂呢?抑或是有违法律尊严呢?
支持:张弛有度值得称道
这是一个颇为典型的案例,之所以称之为“典型”,是因为警方没有采取强力抓捕的方式,而是采取了灵活性的抓捕方式,给足了新娘及家人“面子”。
笔者虽然并不知我们的警方平日里是如何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也不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真实状况,但是我们从一些影视剧及法制类的纪实节目中还是能够看到一些不太人性化的“镜头”。比如,夜里警察冲进犯罪嫌疑人的卧室,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从被窝里把人拉出来;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合搞活动突然被警察铐走;还有的警察当着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孩子的面实施抓捕等等。
其实,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持刀、持械或正在实施犯罪的重特大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时根本没有必要采取突然袭击或武力式的抓捕,尤其是一些犯罪嫌疑人正在公开举行一些重大活动时,从维护人的尊严上讲,警察也不宜当众抓人、“搅局”,令其出丑。毕竟作为犯罪嫌疑人,此时他们仅仅是嫌疑人而非法院判定的罪犯,如果警方采取事后悄然抓捕或者柔性抓捕的方式,或许更能体现出执法者的素养和文明程度。
法律具有惩戒罪犯的作用,也具有教育引导感化罪犯的意义。特别是对于犯罪嫌疑人,在抓捕时如果能够区分对象、区分场合、区分轻重,对于一些不构成社会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对于提升现代警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具有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感化犯罪嫌疑人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舒心萍
彰显警方执法文明
综观整件事情的演绎方式和发展结果,的确值得称道。它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两重审视视野。一方面,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法律惩罚是犯罪分子罪有应得。但是,“法不外乎人情”,“刑罚的最大目的是教化”,一次非万恶不赦的失足并不逻辑意味着终身无可救药。让落网逃犯婚礼先行,这对她今后的改造、道德的感化和幸福生活的构建,无疑具有积极作用。关于这一点,两位新人在婚礼上的湿润眼睛,或许是最好的证明与承诺。
另一方面,当地警方克服种种现实困难,在周密部署和妥善安排下,悄无声息地让逃犯婚礼先行,不仅没有违背公正执法的原则,而且还给予逃犯柔性的人文关怀,顾及其感受和心情,体恤其人生和精神需求,让逃犯在领教法律威严的同时,也享受到法律的“温情”和执法的“温暖”。这在本质上彰显了执法文明,是“法治”与“德治”和谐统一的具体实践,是“以人为本”理念在逃犯身上的生动体现。
联想到各种执法主体在行使执法权时不断出现的野蛮执法、暴力执法、钓鱼执法、“躲猫猫”执法等现象,警方让逃犯婚礼先行就像一面镜子、一个寓言,既折射出当下执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许多亟待规范和解决的问题,也隐喻了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以及相关执法者的努力方向。陈尧
反对:岂能亵渎法律尊严
对于警方的做法,很多网友都认为是“人性化”执法,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我看来,此举根本就不是什么“人性化”执法,而是最没有人性的具体表现。小芹是一名山东郓城警方追逃的网上逃犯——涉及2008年郓城的一桩盗窃案,在该案中涉嫌窝藏罪。警方只是考虑到了小芹的利益,为何不考虑新郎的感受呢?新郎假如知道小芹的身份还会和她举行婚礼吗?警方这样做无疑损害了新郎的切身利益,还有什么“人性化”可言呢?推行“人性化”执法是国际趋势,有利于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然而,“人性化”执法假如致使执法者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甚至是使得执法者受到了伤害,那就是走向了“人性化”执法的反面。当今社会,正是由于部分执法者的软弱无能,才造成了某些人违法抗法,甚至是殴打执法者,其负面影响危害甚烈,不可低估。长此以往,必将助长不法者气焰,损害法律的尊严,阻碍依法治国和法制社会建设的步伐。
《左传·子产论政宽猛》一文中阐述了春秋时著名政治家子产提出的“宽难”之说,他主张“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最终达到“政是以和”的目的。因此,我们推行“人性化”执法必须要深化执法改革的力度,切实做到宽严有度,确保“人性化”执法的健康发展,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快促进法制社会形成与完善的步伐。坚决不允许发生打着“人性化”旗号来亵渎法律尊严的事情,让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造福人民,有益国家。毕文章
可能误伤男方利益
相比一些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镇江市公安部门让逃犯的婚礼继续举行的人性化执法,值得称道。毕竟,逃犯也是公民,也有享受幸福与尊严的权利,让逃犯体面地结婚,是对其人格自由最大的尊重。可以想象,一旦选择了人性化执法,当地警方就会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为了避免风险,当班警察就会增加很大的工作强度。
然而,笔者认为,当罪犯实施犯罪时,就表明主动放弃了自己的幸福与尊严;特别是那些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在舍弃自己的幸福与尊严的同时,也凶残地毁灭了他人的生命尊严。因此,尊重罪犯的人身权利,实行人性化执法,也要因人而异,谨慎而为。
就本案而言,小芹是逃犯,警方发现其行踪后,本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缉拿归案的。但是,其涉嫌的是窝藏罪,情节轻微,且是女性,又是一位身怀有孕的准新娘,加之暂缓将其抓获,也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法律完全可以对其展开温情的一面。相反,假如她是一名重刑逃犯,甚至是一名杀人犯,法律就要对其展示铁面无情的威严了。因为,这种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罪犯,如果也对其实施人性化执法,就等同于对其的一种放纵,有可能会毁灭更多的人性。
值得一提的是,就是对涉嫌窝藏罪的小芹是否采取人性化执法,也要谨慎而为。首先,警方要查清男方此前是否知道小芹的逃犯身份,如果毫不知情,警方应及时告知,并征求其意愿,婚礼是否继续举行。这是因为,在男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警方实施人性化执法,虽然保护了小芹的隐私,但却有可能误伤了男方的利益。试想,假如男方接受不了小芹的逃犯身份,仍然让婚礼继续进行,岂不是给这场婚姻、这个家庭埋下了祸根?汪昌莲
几幅照片是各地对犯罪分子“示众”的场景。近年来,我们一直强调,嫌疑人被抓捕时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而且,即使是罪犯,对其尊严和权利的尽可能保护也是必要的,这是现代司法理念的应有之义。
思考:需要制度规范
凭执法者个人的理念与拍板来解决执法中体现人性化问题,显然是靠不住的。
因此,要想重复“逃犯婚礼”的故事,还得先定下规矩来。什么情形下,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先处理个人事项,尔后归案;什么情形下,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处理个人事项等等。应引入风险评估机制,围绕当事人请求的个人事项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度作出分析,做到未雨绸缪,择优而从。比如该案中的小芹与未婚夫情投意合,已怀孕多日,而且涉案情节相对轻微。权衡之下,各项监视措施到位,人性化执法不会带来多大的负面效应,才如愿以偿。
只有在“制度司仪”的策划安排下,人性化执法才有可能真正达到保障个人权益,张扬法治善意,唤醒更多良知,彰显社会进步之目的。
三、逃犯去派出所自首,随后和女友去办理结婚登记,太感人了
南宁市宾阳县婚姻登记处,在2019年1月14日迎来了一对办理结婚登记特殊身份的情人,他们特殊到哪了呢?原来呀,男人是一名自首的逃犯。
罗某在南宁宾阳县宾州镇涉嫌一起网络诈骗案,案发后其畏罪潜逃,018年1月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撒网缉拿。但是之前女友已有身孕,在他逃跑的这段时间,女友为其诞下一名男婴。作为一名在逃人员,一大憾事就是没有能够亲身经历女友分娩并陪伴孩子出生、长大,之前民警不断到他家里,做其家人思想工作,让他们劝告罗某回来投案自首。
2019年1月14日上午,他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家人和女友的陪同下,罗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罗某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他的孩子没有户口。这就意味着以后孩子不能正常报名入学。人性化的民警让他和女友把结婚证领了,好让孩子上户口。领到结婚证后,男子含泪表示:以后一定重新做人。拿到来之不易的结婚证,罗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他表示,今后他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在罗某叛逃的这段期间,爱情的始终如一让人感动,女友一直都没有放弃他,而民警的人性化也让我们点个赞,考虑到他家里以后的因素让他们去领证登记,所以本来生活应该美好的他们,就因为误入了企图,导致两人相隔很远,再见面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