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医保合并
中国将正式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计划,以期能在降低生育孩子的费用方面为人们提供更有效的支持。而如何覆盖更多有生育需求的人群,将是这项保障制度未来面临的主要挑战。
2019年3月2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加快落实,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根据国家医保局2月28日发布的《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截止2018年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1673万人,这其中包括在职职工23300万人和退休人员8373万人。而去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2017年末增加了1135万人,为20435万人。
两项保险完成合并,意味着新增加近3000万在职职工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浙江大学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讲师、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博士杨一心对界面新闻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覆盖面确实会扩大,更多的职工能够享受生育保障待遇。
生育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相继建立起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保险制度正式成为国内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此前在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决定在12个城市自2017年6月底前启动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工作。2018年12月23日,国务院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已具备全面推开条件。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生育保险在支付方面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人社部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第一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为522亿元,而支出达到531亿元,多年来首次出现年度赤字。2017年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为642亿元,支出则达到744亿元。
直到2018年随着二孩生育高峰的过去,据国家医保局统计快报,生育保险基金去年收入实现756.02亿元,增长16.4%,支出为738.25亿元,下降3.2%。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达574.29亿元。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王超群认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互助互补能有效解决生育保险基金出现的赤字问题。国务院报告也曾指出,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增加,连续两年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等情况,12个试点城市充分发挥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带来的共济效应,有效缓解了基金赤字问题。
浙江大学风险管理与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何文炯还指出,“两险合并不仅会方便老百姓,而且会降低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成本,从而提高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效率。”
人社部此前解释,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不是简单地将两项保险在制度层面合并,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而是在管理运行层面合并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由于《意见》特别强调“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人们可以预期两项保险合并后对现有参保人群并不会带来较大影响,不过基于生育保险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专家们也认为下一步应该继续将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
“合并之后,生育医疗费用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保障内容已经得到解决,而生育津贴(即产假收入补偿)目前只是针对工薪劳动者而言,其他社会成员(尤其是农民)还无法落实,未来仍值得关注。”何文炯对界面新闻表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曾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由于生育保险费用只由用人单位缴纳,能享有良好的生育保障往往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次之,而农民和城镇非工薪居民基本上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王超群称,城镇职工由于生育期间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因此需要生育津贴。而农民和城镇居民通常是处于非正规就业或未就业状态,当初制度设计上并未考虑为其提供生育津贴。
何文炯对界面新闻表示,工薪劳动者之外的社会成员尚没有生育津贴,即这部分社会成员在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无法通过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因此他建议,应加快建立面向全体国民的生育津贴制度。
生育保险如果能覆盖到更多人群,或将对我国人口形势产生影响。此前,有专家对界面新闻表示,从长远来说,两项保险合并后能够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保障,对鼓励生育有一定积极作用。
而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2017年2月24日曾表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可以让更多职业妇女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解决部分育龄女“不敢生”的问题,有利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
不过,杨一心认为,从本次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来看,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和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障待遇都没有发生变化,即职工的生育成本没有改变。当前抚养子女的成本主要集中在照料、教育等方面,生育保障待遇对提高生育率的影响很小。
一、两项保险合并意味着五险变四险?医保局:生育险没有取消!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是不是意味着五险变四险?合并实施后会不会给小微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在3月25日的发布会上对以上问题作出解答。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是不是意味着原来说的五险就变成四险了?有很多小微型企业原来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只缴纳其中一项的,合并实施后会不会给小微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
陈金甫表示,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到位。因为在前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时社会上就有提出来,说今后“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了,“生育保险取消了”,这实际是对之前试点工作以及现在10号文上字面上的误解。中国通过推进生育保险,推动解决了就业歧视问题,均衡了不同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力地促进了女职工的就业,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把中国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作为一个创举向成员国都推荐过,这也是我们推进妇女权益保护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
陈金甫指出,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从制度上,试点和10号文规定的非常清楚,第一句话叫做保留险种,就是保留这项制度。第二句话是合并实施,从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减轻单位和参保人员负担、提升基金共济能力、规范运行的角度,进行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所以不是取消问题。这点希望媒体朋友可以多做政策解读。首要就强调不是生育保险的取消,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尽管不一定叫生育保险制度,但肯定有对生育保障的制度性安排,而且,生育保险的推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对妇女保障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所以不会取消的。
关于小微企业参与生育保险会不会随着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给它们“带来负担”,陈金甫指出,小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参保的一个难点,不仅是生育保险,还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各项保险。中国政府在推进社会保险工作过程中,一直在尽力推进应保尽保,采取了多种制度安排,包括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上。
陈金甫表示,对这些小微企业参保,显然是明确的,如果有合同的,参加职工类型的保险,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如果是参加不了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我们在居民的医疗保险中有制度性的安排,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给予补助,让你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这种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规定了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即使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你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的,也是可以在医疗保险中报销生育费用的。这是制度性安排。
陈金甫谈到,从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进程来看,它不仅没有增加小微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相反更简化了参保,消除了政策障碍,提升了管理服务能力。从12个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这12个试点城市随着合并实施,生育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扩大了,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升了13%左右,比起其他一般城市生育保险的参保增长率6%左右来,远远高的多。说明这个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在参保应保尽保上,在简化参保登记的过程中间,是发挥了制度效应,能够让更多人“直通车”的就可以参加生育保险了。
二、生育险和医保要合并?生育保险会受影响吗?
社保又迎来大变化!国务院办公厅3月25日公布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为何生育险和医保要合并?以后是不是“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会不会受影响?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对企业又会带来哪些影响?
今年底前实现两险合并实施
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同时就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随着通知的下发,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从试点将全面扩至全国。2017年,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两险合并实施试点。
为何生育险和医保要合并?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和范围有一定重叠,生育中也有一些医疗行为,合并实施后,统一征收经办,生育保险无需再建立一套独立的稽核审查系统,有利于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
试点的情况也验证了合并实施的效果。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12个城市的基金共济能力、平衡能力远强于非试点的城市;有利于参保扩面,单位和职工只要参加了职工医保,必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的运行管理、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
五险以后变成四险了?
陈金甫解释称,说今后“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了,“生育保险取消了”,这实际是误解。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这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记者注意到,上述意见提出“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记者分析, “五险”变“四险”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每一个险种对应不同的风险,随着国家鼓励生育,以后生育风险面临加大的压力,所以生育保险还需保留。
生育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到底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丝毫不会影响。” 陈金甫表示,原有的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不会降低。
上述意见也明确要求,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根据意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陈金甫举例称,比如原来单位费率,职工医保是7%,生育保险0.6%,这样合并为7.6%,比较简化。
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说,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只需要缴纳医保费,缴费比例不会有变化。
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在受访专家看来,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经办,更加便于企业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将不用再多填一份表格,也少了一道参保缴费手续,减少手续上的麻烦,会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
合并实施后会不会给小微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陈金甫认为,从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进程来看,它不仅没有增加小微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相反更简化了参保,消除了政策障碍,提升了管理服务能力。
“从12个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生育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扩大了,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升了13%左右,”陈金甫说,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在参保应保尽保上,在简化参保登记的过程中间,是发挥了制度效应,能够让更多人“直通车”的就可以参加生育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