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8件衣服退货
1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宁波一位买家在某网店购买18件衣服,穿出去旅游后以“不喜欢”为由求卖家退货。11日晚间,淘宝平台回应称,平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且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
淘宝店主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买家黄小姐4月25日在其店铺拍下18件衣服,共计4600余元。5日,该买家突然要求18件衣服全部退货。李先生加了对方微信才发现,黄小姐穿着在自家店铺买的衣服去了西藏旅游,并将照片发在微信朋友圈。
对此,淘宝平台11日回应称,平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此外,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
淘宝在回应中表示,“小姐姐爱美,衣服多选选能理解。照片拍出来也好看,穿过那几件留下就好;我们仍然愿意相信人性的美好”。
一、买18件衣服退货 新京报:试穿族丢人网络暴力可怕
这是一个一不小心就会上热搜的年代。这不,“女孩一次买18件衣服,旅游拍照后再退货”迅速登上了热搜榜。对此,5月11日晚间,淘宝回应称,平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且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
原本只是卖家和买家私下协商的一件小事,公开程度也仅限于一个对话框。当卖家看到买家在朋友圈晒自家衣服的旅拍照片时,联想到买家要求退货时说“不喜欢”,任谁估计也气不过,想着通过网络曝光的形式,让公众评评理,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不过,这次热搜事件,更值得探讨和反思的意义在于,事后舆论对买家的不放过和不原谅。信息社会发展到现在,我们已经可以通过无处不在的网络进行分享和交流,但是我们依然不具备上帝之眼。很多时候,我们根本就无法看清一件事的全貌,尤其是涉事的几方,还没有完全走进舆论场的时候。
这次事件,片面视角就表现得很明显。比如,我细看报道,就至少发现了以下“前后不一”的地方:
1。卖家最开始说超过了七天,第一次拒绝了退货;买家二次申请后,作为平台的淘宝分析判定买家赢,于是事件进入退货阶段。注意这里,淘宝作为第三方裁判员,在退货的正当性上是站在了买家方面的。这就不能再指责买家“违规退货”。
2。买家并不是要求全部退货。买家称,早在5月8日,已经跟店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而且,这些衣服当中,她只拆了8件,留下了试穿后觉得合适的3件。
3。我比较倾向于认同买家说的“并没有一开始就想着旅拍完就退掉,而是抱着能退就退,不退就算了”的心态。因为谁也不敢保证所有卖家都是天使,买了就一定能够全部退掉?
4。对于为什么都拍照发朋友圈了,还说不喜欢,买家解释称“有的是号码大了,有的是材质感觉不好”。这个理由或许牵强,但之所以愿意穿着拍照,或许只是因为觉得好看,并非全然满足自己的所有要求,这种可能也存在吧?
之所以费这么多口舌,去解释一些看似无关全局的小细节,无意为买家洗地或辩白,而是想为大家提供一个围观网络事件的“全面视角”思维。看过电影《罗生门》的朋友都知道,凡是涉事人说话,都是有立场的,真相永远不可能从一方的口中说出来。
当我们愿意去倾听多方的声音,愿意去设身处地思考更多的小细节,其实我们会发现,好多的所谓“网络奇葩”,其实就是我们的身边事、身边人。当他们存在于我们周围时,我们没觉得他们多么坏、多么极端,但是为什么到了网络,我们就会有一种看到极品的感觉?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络往往让我们看到的是部分事实,它往往只集中展示一个人的一部分,甚至是某个时间段很偶然的一段言行,这样的人物形象一般是平面的、片面的。但在我们周边,人是立体的、多维的,因此会造成很大的观感反差。
也正因此,我不认为这个买家在日常生活中,是多么自私可恶,她很可能就是我们身边有些缺点和毛病的大多数人,甚至她有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因此,对于卖家“节假日经常碰到‘试穿族’,希望要一个道歉”的要求,确实需要满足。目前买家已经道歉,事情正在向着和解的结局发展。但是对于买家“我道歉,我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让我有一条活路”的诉求,也同样需要正视。
事件发酵至今,买家已经遭遇到网络暴力,其个人信息被曝光,辱骂、威胁的电话和短信不断,甚至已经有人找到其住处敲门,她不得不“掰断电话卡”,请假躲家里不敢出门……这样的“众罚”是没必要的、过分的,甚至是违法的。
买家行为算不上什么大恶,并且还是在一定规则范围内的小心思。如果我们用网络暴力这种已经涉嫌违法的方式去惩罚她,这不是将自己拉低到和当事人同一维度,而是到了比当事人还更低的维度。
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的网络暴力,不仅因为它是法外开“罚”,还因为它本身就已经走向了正义的对立面。
二、奇葩!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晒完照片后,向店家申请退货……
网购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方式,
大家都认同它的方便、快捷。
而且现在一些网购平台的服务
更是不亚于实体店,
服务最到位的一条莫过于7天无理由退货了,
却被这样的人钻了空子。
前不久,
一位女子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
说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规定
天天穿名牌新衣服,
然后再申请退货,
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在现实中,
这种事情的存在,
也给店家造成了“心理阴影”——
一看到有“大单”就心慌!
最近,
李先生跟妻子的淘宝店
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顾客↓
事情要从4月25号说起,
当天有位顾客在李先生的网店
买了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块钱。
他说这算是一笔大额订单,
两天后顾客签收了这18件衣服。
可5月5号下午,
对方突然发起了退货请求。
李先生说: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
(18件都要退?)全退。
(有没有选什么理由呢?)理由就是不喜欢。”
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
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
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
这名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
后来淘宝客服介入,
判定买家赢,
这让李先生很难理解。
李先生说,
当时他想着顾客既然不喜欢,
也接受了对方退货的决定,
但因为心里感觉委屈,
就通过这名顾客的手机号加了微信,
想问问原因,
可点开对方朋友圈后,他有些吃惊。
“一看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些天在西藏旅游,
跟她小姐妹互穿的,
一路在晒,去西藏旅游的这些图片,
都是这次在我们家买的衣服,
大概我当时看的是穿了4件。”
李先生有些不解,
明明说不喜欢,
怎么又穿着他家的衣服去旅行拍照呢?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顾客小黄,
小黄表示:
“衣服肯定都要试穿的呀,
你买了衣服你不试穿吗?
(有没有穿出去?)
不管怎么样,我有喜欢的衣服,
我穿给你看,是不是有大的,
或者也有质量不好的,
淘宝我申请的客服介入,
上面有他申请的的同意收款,同意退款,
凭证什么都有,你叫他全部提供给你,
你再来问我,不要什么都问我。”
小黄随后挂断了电话。
网友热议:
边走边看边写:是第一次看到,有报道中的人存在
不忘初心的旭 :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北京遇上华盛顿 :脸皮实在够厚!!!无赖!!
小脸贤惠不作怪 :一个字:穷
妖孽2389494 :搜集全了,不退,然后申请非诚信客户,拉黑!
王小亚 :7天无理由应该不包括穿出去的吧,这肯定影响二次销售啊
Gu1的:建议商家在衣服显眼处加上防盗扣,一旦拆卸概不退换!
三、淘宝回应“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
淘宝官方微博5月11日晚回应“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依然相信人性美好。同时,淘宝已面向所有商家推出超级保障计划,将聚合平台内各项权益保障,通过规则、产品、工具及服务等保障商家的正当权益。
全文如下:
小姐姐爱美,衣服多选选能理解。照片拍出来也好看,穿过那几件留下就好;
小二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
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潜在的争议可能会带来很多额外工作,但我们不怕麻烦,我们的责任就是把麻烦变成更好的体验;
我们仍然愿意相信人性的美好。
早前报道
网购退货再正常不过,但是一位“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的女子引发网友热议。昨天下午,该女子发微博称,自己愿意道歉,还称被“冤枉”了……
这两天,一则
“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
的话题一直在网上发酵
不少网友看完气炸
网购不满意退货是每个人的权利
但是头回见还有人这样操作
@王子:试穿是可以,但不是让你穿到外面去显摆,这种做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姑娘你的人品有问题。
@不忘初心的旭 :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王sir:姑娘,做人诚实点,低调点,买不起衣服去旅游干嘛!
@非鱼出来冒个泡:昨天刚看过新闻,小姑娘电话里的口气还理直气壮的,真想问问,这么不要脸。
@妖孽2389494 :搜集全了,不退,然后申请非诚信客户,拉黑!
@王小亚 :7天无理由应该不包括穿出去的吧,这肯定影响二次销售啊
@Gu1的:建议商家在衣服显眼处加上防盗扣,一旦拆卸概不退换!
但也有网友认为
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没问题
@jucie:从规则上,无理由退货来看,姑娘退货没问题。
女买家回应:愿意道歉,但是自己被“冤枉”了……
11日,买家黄小姐通过微博回应此事称,自己一年要买几百件衣服,但退款率为零,从一开始她就没有想过要退货、要卡时间等等。
黄小姐解释称,出去旅游时确实抱着侥幸心态,觉得拿不喜欢的衣服拍个照片就脱下来,也没想那么多,后面店家说不能退自己也愿意买单。
黄小姐表示,用不喜欢的衣服拍了照片确实不对,她愿意真诚道歉,“道歉是因为确实不该有侥幸心理用不喜欢的衣服拍照片,但不是因为一开始想退单,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此外,黄小姐还表示,早在本周四(8日)她已经和卖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但店家却一直坚称自己要退回所有的衣服。
在李先生看来,无论买家黄小姐后续如何解释,她一开始都是要求18件全部退货的。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5月8日,他收到包括黄小姐穿过的5件衣服共14件退货,对其中5件有问题的衣服,黄小姐表示,如果确实有问题,自己就不退了。李先生说,黄小姐只是口头承诺不退货,但是淘宝界面的退款申请并没有撤销。
中国青年报也注意到,1818黄金眼在11日上午更新了事件的后续:淘宝店主李先生说,18件衣服收到了14件,其中五件他从买家朋友圈看到过,被穿过,他表示这五件不能退,买家同意了。
女买家个人信息被“人肉”
从女买家的微博来看,舆论评价给了她很大的压力。同时,这位黄小姐的个人信息也被网友“人肉”了出来。
信息的真实性虽然存疑,但是很快下面就有网友指出,这样做有点过了,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
律师:退货有法可依但消费者有违诚信
卖家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不只他一个人碰到类似情况,因而选择曝光,希望这位买家能够向自己和公众道歉,也提醒其他恶意购物的买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位买家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要求退货,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
周浩介绍,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意思是,签收货物后7天内,且货物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因而在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因为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只是利用规则使用七天。
对于这种利用平台规则的恶意购买行为,周浩律师建议,平台方可以借此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并在次基础上适当修正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试用范围,对诚信失分的买家加以制裁。
也有法律博主在微博提醒,7天无理由退货本身是对消费者来说非常有利的一个规定,若是消费者长期滥用权利,最终只会让法律条文逐渐缩小权力的空间和边界。
四、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后退货 遭人肉后致歉:给条活路
昨天,浙江一则新闻上了全国热搜排行榜,一度占据第一的位置,引起全网热议。
据媒体报道,4月25日,买家黄小姐在李先生的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块钱。可五一小长假过后,说是不喜欢,发起了退货请求。
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淘宝店家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这个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后来淘宝客服介入,判定买家赢。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全退。理由就是不喜欢。”李先生加了买家微信,想问问原因,结果点开对方朋友圈大吃一惊,对方竟然穿着自家的衣服在西藏旅游拍照!
“一看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些天在西藏旅游,跟她小姐妹互穿的,一路在晒,去西藏旅游的这些图片,都是这次在我们家买的衣服,大概我当时看的是穿了4件。”
李先生在媒体曝光黄小姐后,黄小姐的身份信息、手机号、暂住点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泄露。
在身陷舆论风暴之后,黄小姐于昨天下午通过微博发声。
按照她的说法,本周四(5月9日)已经跟商家达成协议,拍过照片的衣服不退,但没想到后续发展成这样,这期间也遭到不少电话辱骂。(相关报道:姑娘网购18件衣服全退,卖家看她朋友圈傻眼了!“七天无理由”到底包含哪些理由?)
昨天,这个事情在网络上发酵后,网友议论纷纷。
@不忘初心的旭: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王小亚 :7天无理由退货应该不包括穿出去的吧,这肯定影响二次销售啊。
但也有网友认为,从规则上,无理由退货来看,姑娘退货没问题。
@芊芊:国外也有很多人做类似的事情,参加各种派对,前一天去买衣服,第二天去退货。但还是不建议效仿。
昨天晚上,记者联系上在宁波工作的黄小姐,电话里,她一直在哭,说网络暴力太可怕了。“不停地有人打电话、发短信辱骂我。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铺天盖地的都是一片骂声。开头几个电话进来的时候,我还跟对方说,你了解真相吗,你就来骂我。他说,我就是想骂你,觉得很爽。”
“我一个晚上没睡觉,到现在一天没吃东西。我的手机卡被我掰了,所有跟手机卡绑定的信息都被曝光了。今天还有人找到了我住的地方,我听到有人在敲门。我不敢开,我一天哭得停不下来。”
黄小姐说,自己一次性买18件衣服很平常,不是网上说的为了旅游拍照买的,然后退货。
她给我看她的淘宝评价管理,买家好评率100%。“我在网上一共买了904样商品,大部分都是衣服,我就是喜欢买买买,我生活就是这样的人,开心了就想买,看到喜欢的衣服就买,不喜欢了就退,但是退货的很少。”“我是拿到卖家快递当天去西藏旅游,很多衣服都没有拆封。旅游时,我一共拆了八件,穿了八件,其中三件是很喜欢的。其余的有的衣服偏大,感觉质量不好,就套在身上拍了个照。”
“我退回去的一共是14件,三件喜欢的留下了。穿过的衣服我也跟卖家沟通过,如果不给退就不退。卖家也不是发了18件,只有17件衣服。早在5月8日,我已经跟店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
“现在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下午的时候,我跟公司领导请假,我没说请几天,他就同意了。领导也知道这件事了。”
在接受完记者的采访后,微信上,黄小姐又给我发来一封长信,她说,“我道歉,我承认自己错误,求求大家,不要再让事情再发酵了。”
黄小姐的致歉信(节选):
大家好,我是黄××,是引发此次事件的主要人。
我从来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今严重地步,影响如此广泛,在这里我深深忏悔,反思并深刻检讨自己。
我没有为自己犯的错争辩,因为我确实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希望不了解我的网友不要因为这件有争议的事情否定我的全部,这次风波其中有很多细节,事情的详细起因经过结果已经不重要。
我与商家引发的争端当然不在4000余元的交易额,而在于大家都深刻知道诚信做人的重要性,这个社会需要诚信,我定会深刻反省自己在这次事情中存在的侥幸心理,向大家证明我会改变,我会把诚信这两个字时时刻刻放在心里。
这将是对此次事件发表的最后言论,终极目的是为了认错,为我犯下的错买单,恳请广大网友原谅我,不要再议论非议我,希望那些不明事实全部真相的朋友不要乱加评论,你们将心比心,如果是你们或者你们最爱的亲人被网络暴力,你们会不会对这个世界绝望,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而想要轻生。
我希望这件事就此平息,不要再让事情发酵下去,让我有一条活路,让我的家人有一条活路,在此我跪谢大家!
昨天,记者多次在淘宝上联系卖家李先生,对方自动回复:欢迎光临,谢谢亲的支持关心,店铺还在处理这个退换货呢!没办法一一回复清楚细节。这几天暂时不接急件!
昨天深夜23:23分,淘宝官方也就此事作出了回应: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
五、“买18件衣服旅游后退货”当事人:抱着侥幸心理 愿意道歉
5月11日,“买18件衣服旅游后退货”事件持续发酵。当事买家黄小姐通过微博回应,自己一年买几百件衣服,退款率为零,这次穿着不喜欢的衣服拍照,是因为抱着侥幸心理,她愿意道歉。卖家李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因为不只他一个人碰到类似情况,因而选择曝光,希望这位买家能够向自己和公众道歉,也提醒其他恶意购物的买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求退货
据媒体报道,4月25日,买家黄小姐在李先生的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五一期间,黄小姐穿着购入的衣服前去西藏旅游,并在回来时要求全部退货。
店主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购物前,黄小姐并未和店铺客服交流,而是直接拍下18件衣服,价值4600余元。李先生说,这笔订单超过他们店一天的营业额,他还让客服联系过买家是否需要打折,但对方也没回复。
5月5日下午,这位顾客突然以“不喜欢”为由,发起退货请求,要求18件衣服全部退货。觉得有些奇怪的李先生随后加了黄小姐微信,想问问对方为什么要求全部退货,没想到在黄小姐的朋友圈中,他却看到对方穿着自家店铺的服装和朋友去了西藏旅游。
李先生告诉记者,黄小姐朋友圈中的照片显示,她一共穿了5件这次购买的衣服,“我非常生气”,李先生说。而黄小姐则表示,自己符合淘宝7天无理由退货的要求,而且衣服吊牌都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黄小姐称,“衣服买了肯定都要试穿的,你买了衣服你不试吗?”
买家:穿不喜欢的衣服拍照抱着侥幸心理
11日,黄小姐通过微博回应此事称,自己一年要买几百件衣服,但退款率为零,从一开始她就没有想过要退货、要卡时间等等。黄小姐解释称,出去旅游时确实抱着侥幸心态,觉得拿不喜欢的衣服拍个照片就脱下来,也没想那么多,后面店家说不能退自己也愿意买单。
黄小姐表示,用不喜欢的衣服拍了照片确实不对,她愿意真诚道歉,“道歉是因为确实不该有侥幸心理用不喜欢的衣服拍照片,但不是因为一开始想退单,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此外,黄小姐还表示,早在本周四(8日)她已经和卖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但店家却一直坚称自己要退回所有的衣服。
在李先生看来,无论买家黄小姐后续如何解释,她一开始都是要求18件全部退货的。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5月8日,他收到包括黄小姐穿过的5件衣服共14件退货,对其中5件有问题的衣服,黄小姐表示,如果确实有问题,自己就不退了。李先生说,黄小姐只是口头承诺不退货,但是淘宝界面的退款申请并没有撤销。
卖家:节假日经常碰到“试穿族”,希望要一个道歉
记者注意到,李先生的店铺名为“旅行女装”,比较适合出门旅行穿着。李先生介绍,开店3年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试穿族”了,每逢节假日都会有一些买家,穿着买来的衣服出门旅游,随后再要求退货。
因为害怕不同意退货顾客会给差评,有时候退货时间超过了7天,甚至有顾客下水洗过染了色,他也会同意退货申请。“这次是数额特别大,而且还在朋友圈晒了照片,我特别气愤才曝光的”,李先生说。
上了热搜之后,也有网友质疑,李先生是在炒作自己的店铺,趁机打广告。他也不讳言,“我炒作我自己的店铺很正常,谁让你给我这个机会呢?”
如今碰到这样的大额订单,高兴的同时,李先生也有些犯怵,害怕再遇类似情况。最近,他也开始学习平台上一些保护卖家的规则,参加了针对恶意购买行为开通的“云标签”考试,希望通过这些规则保护卖家的合法权益,他也希望平台能够进一步改进完善对卖家的保护规则。
目前,这18件衣服的退货仍未解决,不过李先生说他已经不在乎结果了,“这件事也牵扯了我太多精力,开始只是想把这种丑陋的行为曝光,后续平台如何判定已经无所谓了,但希望对方能够对我、对公众有一个道歉。”
律师:有法可依但有失诚信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位买家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要求退货,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周浩介绍,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意思是,签收货物后7天内,且货物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因而在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因为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只是利用规则使用七天。
对于这种利用平台规则的恶意购买行为,周浩律师建议,平台方可以借此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并在次基础上适当修正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试用范围,对诚信失分的买家加以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