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③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④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2、旅馆建筑怎么分等级
酒店档次高些的话,最好是做电梯
3、防雷等级如何划分?
你电气课学得那么好还不知道? 追问:
4、怎样定义装修公司资质、施工资质及设计资质??
室内装饰装修公司资质等级认证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 3 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 1000 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 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8 年 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总会计师具有 中 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人, 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 具 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 5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12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3000 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 2 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 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 10 项 以上单位工程造价 5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 有 5 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 负责 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25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 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 具 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5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1000 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3 年承担过 3 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 2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 3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装修 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 计 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 级 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 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2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5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100 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 1200 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 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 60 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 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室内装饰装修的资质审查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国办通[1992]31 号文件),地方经委管 理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办理室内装修设计,施工资质,需到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办理,申报条 件到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网站查询,设计资质分甲乙丙 施工资质:甲乙丙丁.装饰行业属 于轻工行业,装修过程中其大部分材料也属于轻工产品,性质不同于土建等建筑活动,属于 艺术类,服务性行业,建筑法中有明确界定.全国建筑资质已经国务院国发【2002]24 号文 件行文取消行政审批.各地方也相继取消装饰资质的行政审批,改由地方室内装饰协会通过 行业自律评定颁发等级证书,现在轻工职能划分到国家工信部管理(工信部产业[2009]126 号) 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维护室内装饰企 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以下 简称"室内装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 对建筑物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以及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和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等活动. 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 第四条 室内装饰企业可以按其注册资本, 以及装饰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资质等级. 第五条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和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授权的省,自 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其他地区性室内装饰行业组织,是室内 装饰企业资质认证机构,负责相应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 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资质分级标准 第七条 室内装饰企业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施工资质 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第八条 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 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二) 具备法人资格,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 万元人民币; 具有承担各类室内装饰设计能力,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单项工程造价在 1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相应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人员,有室内设计专业(或 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总设计师;室内设计高级执业 资格人员不少于 3 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10 人;从事建筑结 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 1 人; (四) (五)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 申请乙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单项工程造价在 800 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较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 历的设计主持人;室内设计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6 人;从事 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 1 人; (四)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 (五) 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健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 三, 申请丙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单项工程造价在 300 万元以上的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有一定艺术效果,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 历的设计主持人;室内设计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3 人;从事 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 1 人; (四)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 有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 第九条 施工资质分级标准 一, 申请甲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 币; (二) 具有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能力,独立承担过不少 于 3 项单项工程造价在 1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施 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 有相应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技术人员,有 5 年以上 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 应资历的总工程师, 高级职称的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 有室内装饰 (或 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概预算等专 业技术人员, 其中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在三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得 少于 5 人,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四) 具有完备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组织和有从事室内装饰工 程施工三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骨干队伍,具有 甲级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 (五)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先进的配备齐全的施工 机具,设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 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健 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 申请乙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 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不少于 3 项单项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 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 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有中级职称的财务, 经营管理负责人;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给 水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中级技术 人员不少于 8 人; (四) 有稳定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队伍,有乙级以上项目经理 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 (五)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 工作场所; (六)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 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 申请丙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单项工程造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年累计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量 10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 有室内装饰施工中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 有室内装饰专业 (或相近专业) 建筑结构, 电气, 概预算等专业人员, 其中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 (四) 有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 少于 3 人; (五)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 工作场所; (六) 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经营管理,安全,环保 等管理制度. 四, 申请丁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二) 具有法人资格,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 独立承担过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 有室内装饰施工初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 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 不少于 1 人; (四)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 工作场所; (五) 有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管理 制度. 第十条 室内装饰企业资质一般适应的营业范围 甲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 15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 饰工程设计. 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 1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 饰工程设计. 甲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 乙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 15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 饰工程施工. 丙级施工资质: 可承担工程造价 8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 工程施工. 丁级施工资质: 可承担工程造价 1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 工程施工.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认证 第十一条 室内装饰企业可按照本办法向认证机构提出资质申 请,经审核,予以资质等级认证,发给相应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 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全国室内装饰企业的资质认 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其他地区性室内装饰行业组 织,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授权,负责授权范围内室内装饰企业乙级以 下(含乙级)资质的认证工作. 第十三条 室内装饰企业申请资质等级认证,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 (二) (三) (四) 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章程,管理制度; 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主 要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 件等; (五) 企业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技术工人骨干的培 训上岗资格证书; (六) 已完成或在建的主要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合 同,与所提供合同项目相符的主要设计资料(包括效果图,平立面图 等)及竣工后实物图片,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七) 其他有关资料. 可申请不高 第十四条 新成立或初次申请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 于乙级的临时资质等级,有效期为一年.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资质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中国室内装饰 协会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制. 第十六条 《资质等级证书》是室内装饰企业设计,施工能力与 水平的标志,是参与投标,承揽业务的重要凭证. 第十七条 《资质等级证书》只限被认证的室内装饰企业使用, 如有遗失,应在媒体上声明,并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申请初办. 没收, 调换, 伪造,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扣压, 涂改,出借,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九条 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认证实行年检制度,由颁发《资质 等级证书》的组织负责年检.对年检合格的室内装饰企业,保留资质 等级;不合格的,限期整顿或予以降级,收回或更换其《资质等级证 书》. 第二十条 室内装饰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变 更,应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认证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 室内装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等级,公告违规行为的处罚: 一,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备案手续, 年检手续的; 二, 涂改,出借,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 三, 伪造《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的. 第二十二条 从事《资质等级证书》管理工作的有关组织应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做好 为企业服务的工作,对于违法乱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直 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件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 00 三年六月一日施行.
5、建筑中砌体结构的荷载等级是如何确定的?过梁的,预制空心板的,谢谢
一:荷载的计算。荷载包括外部荷载(例如,风荷载,雪荷载,施工荷载,地下水的荷载,地震荷载,人防荷载等等)和内部荷载(例如,结构的自重荷载,使用荷载,装修荷载等等)上述荷载的计算要根据荷载规范的要求和规定采用不同的组合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等来进行不同工况下的组合计算。
77. 钢筋砖过梁底面砂浆层处的钢筋d>5,不少于2根,间距不宜大于120,在支座内的锚固长度不得小于240
砂浆层的厚度≥30;弯矩计算公式M≤0.85hofyAs
78. 砖砌平拱过梁按沿齿缝截面的抗弯或抗剪设计值计算
砖砌过梁截面计算高度内的砂浆不宜低于M5
砖砌平拱用竖砖砌筑部分的高度不应小于240
79. 对于过梁上的墙体荷载,当采用砖砌体时,过梁上墙体高度小于过梁净跨的1/3时,按过梁上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
过梁上墙体高度大于过梁净跨的1/3时,应按高度为1/3过梁净跨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
80. 当采用混凝土砌块砌体时,过梁上墙体高度小于过梁净跨的1/2时,按过梁上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
过梁上墙体高度大于过梁净跨的1/2时,应按高度为1/2过梁净跨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
81. 对于梁、板荷载,当梁板下的墙体高度小于过梁净跨时,应计入梁板传来的荷载
当梁板下的墙体高度大于过梁净跨时,可不考虑梁板传来的荷载
6、水泥的强度等级是怎么分的?
一、六大水泥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六大通用水泥新标准是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炭硅酸盐水泥》。 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这三个国家标准(包括六大通用水泥)早 已于1999年12月1日起生效,过渡期为1年4个月,即2001年4月1日起相应三个老 标准(包括六大通用水泥)废止,正式实施六大通用水泥新标准。 新标准同者标准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六大水泥强度检验方法改为GB/T17671-1999方法。不再采用GB177-85 方法。 2.水泥标号改为强度等级。 六大水泥标准实行以兆帕表示的强度等级,如32.5、32.5R.42.5、42.5R、 52.5、52.5R等,使强度等级的数值与水泥28天抗压强度指标的最低值相同。 新标准还统一规划了我国水泥的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分三个强度等级6个 类型,即42.5、42.5R、52.5、52.5R、62.5、62.5R,其他五大水泥也分 三个等级6个类型即32.5、32.5R、42.5、42.5R、52.5、52.5R。 3.强度龄期与各龄期强度指标设置。 新标准规定的水泥强度龄期均为3天、28天两个龄期,每个龄期均有抗折与 抗压强度指标要求。 4.其它方面的修订。 编号与取样中取消了4-10万吨不超过200吨和小于4万吨不超过100吨为一个 编号规定,改为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个编号。 在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中,取消了“立窑与旋窑字样。 六大水泥新标准将“交货与验收”的第一号修改单并入标准正文。 还应指出的是我国还有众多的特种水泥,如中热水泥、低热水泥、白水泥、 抗硫酸盐水泥、砌筑水泥等,这些特种水泥的标准尚未修订,仍应执行现行标准 和GB177-85水泥强度检验方法。这些特种水泥的标准有关部门正在组织修订中 。 二、在六大通用水泥标准中ISO方法为强制性方法 GB/T17671-1999水泥强度检验方法(ISO法)是一个推荐性方法,它早于 1999年5月1日起生效实施。由于强制性六大通用水泥新标准采用它作为水泥强度 检验方法,所以在六大通用水泥新标准正式实施时,GB/T17671-1999方法上升 为强制性方法,必须贯彻执行。因此在正式实施六大通用水泥新标准后,检验水 泥强度时,不能再采用GB177-85老方法,必须采用GB/T17671—1999新方法。这 就要求水泥生产、使用、质检等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ISO强度检验方法试验室 ,按照ISO强度检验方法的规定购置仪器设备、ISO标准砂、控制试验室温湿度、 掌握ISO方法操作要领,并与六大通用水泥标准正式实施的同时,提供水泥ISO强 度检验结果。 采用ISO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中的仪器设备,应按GB/T17671-1999的规定, 符合地/T681-1997、JC/Th26-1997、JC/T682-1997、JC/T683—1997等建 材行业标准的要求,以保证仪器设备质量和ISO强度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三、应修订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原国家建材局1998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是对水泥 企业进行生产控制的基本规定,由于水泥新标准的正式实施,该规程中规定采用 的GB177-85水泥强度检验方法和熟料标号也进行相应修订,此项工作有关部门 正在抓紧进行修汀,不久即将颁布。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对水泥的原燃料、半成品、成品等生产全过程都提出 了具体要求,实施水泥新标准时这些要求不会有大变动,突出的是水泥强度检验 方法改变为ISO法等少量地方必须变动。为了不影响水泥新标准正式实施并确保 水泥产品质量,在该管理规程未修订之前,明确除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以外,仍然 要认真执行原管理规定,特别强调出厂水泥富余强度不能改变,即出厂水泥28天 抗压强度控制值≥强度等级标准规定值+2.5兆帕+3S,S为月(或一统计或)平 均28天抗压强度的标准偏差。 四、与水泥使用有关的规范(标准)应修订 由于六大通用水泥老标准即将废止,全国要统一实施新标准,因此与水泥强 度有关的水泥混凝土规范(标准)应该进行修订。 为了及时使水泥使用部门了解新标准,提前修订与水泥使用有关的规范(标 准),原国家建材局于1999年2月和8月两次召开了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 利部、农业部、解放军总后勤部、民航总局部门参加的水泥标准修订“通气会” ,各部门一致支持和配合水泥新标准的贯彻工作。关于修订与水泥使用有关的水 泥混凝土规范问题,各部门认为需要修订的规范很多,但最基础最重要的是先行 修订“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并推荐建设部承担此项工作任务。1999年建设 部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完成修订工作。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组织全国14个单位经过1年多的大量试验研究,于2000 年10月完成了“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修订和规程审议工 作,经建设部批准,该规程已于2001年4月1日实施。这就为水泥新标准的正式实 施,在水泥使用方面奠定了基础。 五、齐心协力,确保水泥新标准的贯彻实施 实施水泥新标准是涉及水泥生产、使用、质检。科研设计、大专院校等方面 的一件大事,各有关部门。各主管部门应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克服前进中遇到 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水泥新标准的正式实施和平稳过渡。
关键词: 建筑 水泥 等级 资质 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