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的教育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至4岁。儿童的好奇心在学界一般认为从3至6岁开始。3岁后的幼儿对所感知的一切都感到好奇,但他不知道何为好的,何为不好的,尤其3岁到4岁的幼儿特别明显。这一年家长或是老师,要不间断的跟踪评价孩子所感兴趣的东西的好与不好,让孩子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在幼小的心灵里撒下最原始的是非评判标准的种子,这对孩子的一生很重要。
第二阶段,4至5岁。儿童的情感开始丰富起来。小孩子只要醒着,总有做不完的事情。不论做什么,总有对与错,好与不好之分。如我遇到过一位家长,说他的孩子才4岁,心太狠了,把鱼虹里的金鱼一条一条的弄死,摆在地上,还高兴的拍手。我说你弄错了,不是孩子心狠,是他不知道把金鱼弄死是好还是不好。面对孩子的一举一动,家长或是老师,要及时评价,在跟踪评价中使孩子获得做了一件好事后的喜悦感和做了一件不好事心羞愧感。
第三阶段,5至6岁。如果儿童在5岁前两年时间里,对善与恶,美与丑有了初步的感性认识,在家长与老师的跟踪评价中,初步体验到做了一件好事得到夸奖后的喜悦感和做了一件不好的事受到批评后的羞愧感后,就要培养儿童的意志力,即是帮助孩子好事要坚持做好,坏事坚决不做的坚持力,这是学前一年,即5至6岁的儿童必须要养成的一种素养,这还是离不开家长和老师的评价。当孩子做事情遇到困难,或时间长一点就不想做的时侯,家长要及时引导,直至把事情做完,在评价中使孩子得到成功后的快乐,这样一件事一件事的做下去,不出一年功夫,孩子的意志力,坚持做好每一件事的品格,就会养成。
儿童的识知能力,情感体验,意志品质这三个方面,都有重点培养的阶段,但每一阶段又须全面兼顾,只是要分出主次。有一共性就是家长或老师的评价占主导地位。儿童是在不断的评价中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