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由市招标办监督管理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的建设工程。
2、装饰工程、建筑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岩土勘察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
二、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程序
档案管理工作由分管主任负责,招投标科负责建档,综合科负责日常的档案管理。
1、各有关科室都要围绕工程档案工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招投标一、二科要做到每个招标工程责任到人,从工程项目登记开始,抓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由科室将该工程所有资料按照《档案目录明细》的要求,整理完毕,交档案室保管。
2、综合科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做好工程档案的分类、存档保管工作。
3、自1998年9月1日起严格按档案规定执行。今年以来未归档的工程档案,以招投标一、二科为单位,负责整理完毕,交档案室归档。
4、凡查阅、借用工程档案,须到综合科档案室办理手续,不得损坏、丢失,归还时由档案室审查完毕后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