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文章说过,汽车以租代购和汽车消费贷款的客户重合度大约只有15%20%,如果一个公司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这个客户群体上,那是“二八原则”的反面教材,即用80%的精力去开发20%的客户群体,何况这部分客户群体还是疑难客户。
其次,汽车以租代购如果想和汽车消费信贷竞争,那么要利用灵活的产品特点。
即类似于“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廉,人廉我转”的理念,我们可以变化一下,总结为:“人无我有,人有我低,人低我松,人松我特”。
具体措施就是,市场没有以租代购产品的时候,我们开发以租代购产品,即“人无我有”;市场有以租代购产品的时候,我们开发低首付的产品,即:“人有我低”;市场有低首付产品的时候,我们开发审核宽松产品,即:“人低我松”;市场也有审核宽松产品的时候,我们开发特色产品,即:“人松我特”。
特色产品有很多种,例如我前面文章讲到的,风险定价低首付+残值租赁+低月租产品。
以二十万元车型为例,汽车以租代购和汽车消费信贷都是一成首付、都是宽松审核标准的情况下,汽车以租代购每个月的月租金只有5366.57元,而汽车消费信贷的月还款达到了8100元,近三千元的月还款差距会影响很多人的购车选择。
这只是随便举一个例子,不代表汽车以租代购产品都要这样设计,汽车以租代购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灵活。当然,灵活的前提是精通,不是凭空想象的胡乱设计,否则就会被市场收取高额学费。
例如,盲目开发“零首付”的某些公司被大量骗车、盲目降低第一年月租金标准的某些公司被大量退车等等,都是胡乱设计造成的严重后果,企业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