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档案信息化的内容
档案信息化的覆盖面很广,一切与应用信息技术生成、管理、开发利用档案有关的活动都属于其内容。
从工作性质来看,档案信息化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构建和资源建设两大类。
所谓环境构建,是指为档案信息化建设创造适宜的环境、提供全面的保障的工作,具体包括体制和机制的完善、法规政策的健全、
标准规范的制定、社会服务体系的培育、人才的培养等内容,可视作档案信息化的宏观管理层。而资源建设中的“资源”指档案信息。
资源建设是指在档案从形成到保存或销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合理应用信息技术,促进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具体包括资源创建、资源管理、资源服务、系统设计与管理等内容,可视作档案信息化的微观操作层。
承担档案信息化环境构建的主要有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包括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立法机构、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开展资源建设的主体为各级各类档案馆和立档单位档案室。
环境构建和资源建设相辅相成,环境构建是基础,资源建设是核心。没有适宜的体制机制、法规标准、人才、服务等环境支撑。
档案信息化的发展便会缓慢且艰难,这在档案信息化初始阶段显得尤为突出;而资源建设的成果直接体现了档案信息化的意义所在。
二、 环境构建与资源建设
环境构建方面先要对管理机制与体制进行初步的理顺,这样方便定制规则与后期的运作。
下一步就是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所以各地都需要制定新型的规定,而实行者需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
而后就是对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以及对人才的集中培养,社会体系中除去工作人员外,还有软硬件的服务商,高校科研机构等等,在这里也会出现大量的人才,推进工作。
资源建设,简而言之就是现在的“档案数字化”服务,从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开始,一直到后续的设备配置,到软件的设计与构成,方便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