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证词。在案件审理中,对方当事人可以质证自己的证据。为了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安全,找到证词至关重要。如果其他人在场见证借款,那么这些人可以被发现证明债权。
3.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获得借款,但许多人会将他们的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以逃避债务。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解除的行为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免费转让财产的行为;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然而,如果你有借条,肯定会赢这场官司吗?答案并不是。借条之所以是强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它能够直接有效地证明对方没有偿还借款的事实。然而,如果借条写得不正确,而另一方又一直拖欠借款,超出诉讼时效,它可能不会赢得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