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210329_290824448199577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义综合保税区M地块冷链项目一期工程已经2103-330703-04-01-51221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约2631万元人民币。工程规模:层数局部两层,钢结构,建筑面积约8556 ㎡,建筑物*高高度为17.13 米,*大跨度为23.1 米,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M地块;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
3.3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 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 3.3、3.4、3.5、3.6 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8 投标人须提供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2021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 月29 日10 时00 分至2021年4 月22 日17 时00 分登陆综合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投标文件光盘售价2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 月23 日9 时30 分,地点为金华市(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