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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静安区税务局

 
会员介绍
联系方式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联系人:主任
  • 经营范围:静安区税务局
  • 所在地区:上海市闸北区中山北路198号
  • 电话:021-5229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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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会员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地址位于 上海市闸北区中山北路198号
办公室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负责处理、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制定有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讲话稿等文秘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办公自动化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会务安排、对外接待联络和机关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法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上海财税”子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公务网网站的运行和管理;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有关事项;承担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本机关《地方志》和《年鉴》工作;负责本单位除信息化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实施;负责法制报表的统计等工作;牵头组织反补贴案件调查、应对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组织实施与货物和劳务税、财产行为税相关税(费)种、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相关税收(费)、基金政策执行中具体业务问题的解答、处理;负责分管税(费)种、基金减免管理;负责分管税(费)种、基金的税源管理、税基管理;负责有关税(费)种、基金的日常管理,指导有关税(费)种、基金的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预警指标制定;参与分管税(费)种、基金的政策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税收制度、政策的建议;参与分管税(费)种、基金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报、审核、审批和退税资料管理等工作;参与编制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负责退税指标管理;负责对所辖出口企业开展出口退税预警分析和评估管理;负责有关进出口税收工作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相关税收政策执行中一般性问题的解释、处理。
牵头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得税科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税(费)等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收政策执行中具体业务问题的解答、处理;落实相关调研工作;负责相关税种税收减免管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负责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情报交换和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入核算科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税收收入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牵头编制与分配年度税收计划、免抵调库计划;负责免抵调库指标的申请;做好欠税管理中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工作,检查、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汇总分析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负责税收核算及相关指标体系的建设;负责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确定重点税源标准和对象,定期审核汇总和分析重点税源数据;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与贯彻执行;负责税收调查的组织、资料的汇总与分析上报;负责本单位税务代保管资金账簿设置、科目使用及核算方法;负责对税收收入特点及成因进行全面分析;负责“三代”手续费审核管理。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纳税服务科 (纳税服务中心)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功能。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建设、建立12366远程税务咨询热线;组织实施纳税服务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政策宣传、纳税咨询、纳税辅导、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按照要求加强对纳税人呼声的收集和分析,梳理、督办纳税人诉求,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和差异化的纳税服务;受理并处理纳税人涉税服务投诉;实施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指导本单位所辖的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收管理科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系统应用和维护管理及“一窗式”数据比对、税收征管报表的编制和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等工作;负责落实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征收管理;负责落实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维护管理和数据比对;牵头负责税收征收管理模式调研和组织实施工作;牵头负责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税源监控“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牵头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牵头负责税收征管状况分析监控工作;组织落实第三方信息共享和分析利用工作;牵头负责确定综合征管系统功能优化需求、二次开发业务需求;负责组织欠税的清理、催缴工作;负责发票仓库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工作;负责对委托代征单位的监管;负责日常检查工作管理及与相关稽查局稽查工作的协调和联络。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术科(风险分析监控分中心)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负责拟订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监督制度,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负责信息数据处理;配合业务部门做好信息数据分析利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信息系统的应用和技术培训;负责各类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两级运维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审核信息化专项经费,并对设备、软件配置提出建议;负责信息化设备的验收、入库、调拨等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并对信息化设备的处理提出建议。
负责承接市局风控中心下达的任务,统一布置风险应对工作; 负责统筹制定分局风险分析监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按照分局联席会议确定的风险源,落实日常及专项风险分析监控项目;负责处理区级重大风险分析监控事项; 负责对风险分析监控的过程进行监控,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局风控中心; 负责区级风险指标的制定、设计、验证和完善,并对风险指标运行状况进行日常监控管理;负责开展分局纳税人风险识别和等级排序工作,统一布置风险应对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分局风险分析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负责分局数据综合管理,出具数据质量分析报告、下达数据清理任务,实施数据质量考核;负责实施第三方信息及情报的采集、处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负责对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人才管理和组织培训工作;负责落实分局联席会议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科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汇编预决算草案;负责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消、年检工作;负责车辆编制管理、报废和更新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年报、产权年检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税务代保管资金、“三代”手续费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税务制服制作前后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资金账管理。接受委托,核算工会账、党团经费账、学会帐和食堂帐。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人事、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承担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任免事项;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干部调配、奖励、处分、考核、任免、监督及人事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工资福利、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等管理工作;负责牵头行政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干部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复核申请。
拟订教育培训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制定培训工作、考核评估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科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组织实施各部门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负责牵头接受上级的巡视检查和内部审计,督促纠正在巡视及督察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拟订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党建工作日常事务;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承担统战工作。
承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拟定工作计划、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评估;负责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有关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档案
公司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公司类型: 事业 ()
所 在 地: 上海 公司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2020
资料认证:
保 证 金: 已缴纳 0.00
经营范围: 静安区税务局
主营行业: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