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激烈的角逐之后,TikTok交易已经进入最后阶段。
本来就是这两天,TikTok将在微软 - 沃尔玛&甲骨文之间选择一个最终买家。
成交价在200亿-300亿美金之间,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五眼联盟之三国业务。
然而,正如大家看到的,商务部联合科技部在周五晚上调整发布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专门增加了“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这条。
很显然,TikTok的出售案受到此条例的限制。
而今天30号晚上,字节跳动也官方回复了,表示遵守。
也就是说张一鸣现在想卖,可能短期内也卖不成了,因为必须履行申请许可程序,申请通过。
张一鸣现在的处境可以说是非常尴尬,刚进一步,又不得不退回来,那么TikTok为什么会面临这个地步?
我们推演下,一旦TikTok海外版卖给美国之后,会出现什么局面?
TikTok是中国目前国际化最成功的应用,而且这个应用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能掌握内容。
我们做互联网内容的人非常清楚,抖音的流量都是平台的,是张一鸣的,大部分不是内容创作者的,因为抖音的算法和营销平台决定了一条抖音能给多少曝光量,决定了什么样的内容推送到什么样的用户面前,这是强平台模式。
相比较而言,微信平台实在是太开放了,微信平台真正是利他的,对用户,对创作者都是非常的友好,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的流量都直接给了创作者,我个人是非常佩服张小龙,非常有胸怀。
过去靠着微信生态,也诞生了很多超级好的公司,连拼多多也借助微信积累了最初的规模用户。
而就是因为TikTok是这种强平台模式,能精准掌握内容推送到哪一类用户面前,从而也能影响最终用户的认知, 这就是内容话语权。
中美之间目前的对抗除了军事,金融,和科技三大领域,还有一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就是舆论战。
像Youtube,facebook,TikTok这类以内容为主的应用,是能一定程度上掌握用户舆论的。
因此,如果把这样一个产品放在中美的大棋局之下来看,一旦TikTok卖给了美国,为美国所用,那么美国很有可能把TikTok的AI算法,和平台的运营规则等核心创新的东西,再大规模复制到欧洲,到亚太,以美国现在的科技能力和全球化的运营能力,要后来居上也很有可能。
也许他们换个名字,不叫TikTok,叫DikDok之类的。总之,谁能确保,这个应用不会变成下一个Facebook,变成Youtube呢。
间接的也可能变成美国宣传其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全球化工具?
我认为,这才是真正可怕之处。
去年H-K事件之中,反对派和政府为了获取绝大多数观望派的支持,最激烈的就是舆论战,而这一舆论战最大的阵地就是Facebook。
互联网的应用做到真正有影响力的时候,甚至不夸张的说,能间接左右一场zz运动的结果。
我不知道商务部出台这个出口目录的背景是什么?他们有他们的视角和看法,毕竟美国有EAR《出口管制条例》,我们也必须要有一个类似的法案。
但是很明显的是,张一鸣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有点过于着急了,对手可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霸主国家,这场斗争本来就是一个不对称竞争,被降维打击之后,绝不能按常理出牌。
作为一个企业家,站在企业角度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一点本就无可厚非,我们不必过多苛责这样一家优秀的企业,这样一个年轻而优秀的企业家。
然而,这个事件从特朗普要封杀那一刻开始,早已经不是一个纯商业行为了。
因此,我可以猜测,张一鸣内部并没有跟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做例行的沟通。
可能从内部组织上,缺乏一个很强的法务部门和政府关系部门来处理这类事件,而相比之下,华为的应对显得更从容,更成熟。
毕竟,这家公司太年轻了,而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出海成功的也太少了,缺乏前人的经验,正如余承东所说,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只赚到了14亿人的钱,还没赚到全球其他56亿人的钱。
道阻且长,吾辈仍需努力!